青岛新闻网10月20日讯 10月19日,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通知,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鲁工信产〔2020〕167号)要求,全市将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推荐工作。
根据通知文件,申请企业类型包括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服务性制造示范平台2个类别。示范企业申报方向包括:产品服务,定制化服务、设计创新服务、信息增值;示范平台须面向行业提供专业服务或者面向区域提供综合服务。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示范企业还需要符合我省“十强”产业领域,在同行业具有市场领先地位;企业通过模式创新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并形成核心竞争力,有明确、稳定的产品服务对象,能够提供特色化、专业化、高效化的增值服务,服务收入占比逐年提升,综合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达到30%左右;申报企业正在或已经实施具有服务型制造特征显著特点的项目,通过项目实施,申报企业能够有效衔接各类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形成有一定核心技术的解决方案,提升产品销售的市场占有率和客户粘性;企业服务型制造转型模式可复制、可推广。
示范平台需要是制造业企业自建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平台的成立和运营时间1年以上,面向行业提供专业服务或者面向区域提供综合服务。其中,面向行业或领域的专业服务平台,主要满足本行业或者本领域制造企业的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网络化协同制造、远程诊断运维、系统解决方案等服务需求。建有网络服务平台,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具有线下服务的良好业绩。有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业技术服务能力和工业数据沉淀能力。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主要支撑本区域或者园区制造业企业在生产性服务业务方面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服务、人才服务、共性关键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建有网络服务平台,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发挥横向整合和集约资源优势,为服务对象在项目建设、企业运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需要注意的是,已列入山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不再申报。申报单位需要在10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配置促进处。
具体内容详见通知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