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保居民就业工作方案有关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加强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与社保减免政策衔接。
对2020年2月到12月期间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及2020年2月到6月期间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的大型企业等单位,其享受的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可顺延,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期间的补贴月份不计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
此项政策最大程度让企业享受政策优惠,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放大政策效益,渡过疫情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