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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国庆遇上中秋,加班费怎么算?

2020-09-29 10:35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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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排,今年国庆中秋假期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明确: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全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出提醒,国庆、中秋期间要依法依规用工,合法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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