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17日讯 2020年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使符合条件的各位专业技术人员都能及时、准确地申报职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了精简版报名须知,助您顺利完成申报!
一、职称申报人员
(一)我市所属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或聘用关系
自由职业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主管部门应予以指导和支持,对无故不组织职称申报或阻止专业技术人员参评的单位记入全市职称工作档案,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
(三)自由职业者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按最先受理原则申报管理。
二、职称申报通道
(一)省级高级评委会申报通道:“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二)市级高级、中级评委会申报通道: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地市公告”--“青岛”--“通知公告”栏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qingdao.gov.cn--“职称评定”--“工作通知”栏目以及相应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官方网站查询。
(三)区市和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中级、初级评委会申报通道:由各区市、市直部门(单位)等分别负责发布。
三、职称申报指南
职称申报所需的职称基本政策,继续教育政策,青岛市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及联系方式,各区市人社部门职称评定工作咨询电话以及职称系统填报说明等已全部纳入《青岛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参评人员可自行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四、申报原则与纪律
(一)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参评人员,应把职业道德水平作为重要测查要素,并全面考量其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等,避免出现唯论文、唯学历等倾向。
(二)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按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取消当事人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审核部门予以取消→已被聘任职务的,由聘任单位领导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五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
(三)有关单位和个人帮助他人提供虚假材料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给予责任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五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