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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城阳区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明白纸(最新版)来啦

2020-09-11 08:43 来源:掌上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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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明白纸

一、人才及符合购房条件的范围

(一)可以申请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人才是哪些范围?

在城阳区工作且社保缴纳地为城阳区,满足青岛市人才类别规定的七类人才(《人才类别表》附后)。符合以上条件的,在注册地为城阳的个体工商业户工作的人才和自由职业人才均涵盖在范围内。取消在中央、省、市驻城阳单位工作 人才的社保缴纳地和户籍所在地限制。人才对应最高学历(含非全日制)享受相应层次政策;全日制硕士(全脱产学习) 可享受第四层次对应政策;夫妻双方均为第四层次及以上人才的,可享受夫妻双方中最高层次人才上一层次对应政策。

(二)申请购买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是否受青岛市住房限购政策限制?

是。坚持符合国家统一政策的原则,申请购买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必须符合青岛市住房限购政策。

二、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比例及回购

(三)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比例是如何划分的?

1.属于一至四层次的人才,本人与区属国企的产权比例为 7:3,共有期限为 8 年。2.对于五至七层次人才购置人才 共有产权住房的,本人与区属国企的产权比例为 7:3,共有期限为 5-10 年。最短回购期限不低于 5 年,最长回购期限不超过 10 年。五至七层次人才按照 8:2 共有产权比例,已经购置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并办理完网签等有关手续的,根据区属国企统一要求办理产权比例调整手续。

(四)共有产权到期后,如何进行回购?

属于一至四层次的人才,在城阳区范围内工作并享受共有产权政策满 8 年后,由人才个人提出申请,经区属国企同意,并由相关部门批准后,无偿赠送 30%产权;属于五至七层次的人才,自办理完购房网签之日起满 5 年后,由个人将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的 30%产权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孰低”原则回购。人才满 5 年不予回购的,需向区属国企提出书面申请延长回购期限,每次申请最长延长一年的回购期限,最长回购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期间人才退休的,要在退休时将区属国企持有的产权回购。

三、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房源、价格、面积及税费

(五)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房源、价格如何确定?

在限定期限内,人才根据公示的房源名单及确定的团购价格进行选择,购买价格原则上低于市场团购价格。

(六)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房屋面积有何规定?

各层次人才购房面积详见《人才类别表》(附后)。对超过应享受政策面积以上部分,价款由个人负担。

(七)对办理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产权证书及持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如何承担?

由共有产权人双方按照各自持有比例承担相应税费。

(八)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资金如何筹集?

1.按照产权比例,个人承担购房总价款的 70%,享有 70%的产权,自行筹集资金,人才个人需要缴纳持有 70%房屋产 权的首付款,并作为按揭贷款抵押物;区属国企承担购房总价款的 30%,享有 30%的产权,由其自有资金或其他资金解决, 该产权部分不作为人才个人按揭贷款抵押物。

2.人才个人可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组合贷款。贷款及抵押手续按照金融机 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九)临近退休人员可以享受政策吗?

1、人才距离退休年龄不满 5 年的,不享受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

2、人才距离退休年龄满 5 年,不满 8 年的,不享受一至四层次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可选择享受五至七层次人才相关政策(享受面积、产权比例及回购等所有政策同五至七层次人才完全相同)。对已选择享受五至七层次人才政策购置共有产权住房的一至四层次人才,愿意退休后继续为城阳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而工作的,可向区属国企提出书面申请, 承诺本人退休后继续在城阳区工作且在城阳区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5 万元以上,可自网签之日起满 5 年后,暂不回购区属 国企持有的产权。人才退休后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由相应的区属国企一年一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报区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备案。自网签之日起,合并计算在职工作时间和退休后工作时间,累计满 8 年且每年均通过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审核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区属国企同意后,报区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相应区属国企按照“孰低”原则向人才个人购买共有产权,补足至原人才层次相应补贴面积购房总价款的 30%, 并办理赠送手续。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享受一至四层次人才政策资格,人才对 30%产权部分按照“孰低”原则 回购。

(十)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政策吗?

城阳区用人单位柔性引进一至四层次人才在城阳区从事创新研究,每年在城阳区工作生活时间累计满 6 个月且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后,报区属国企备案,可享受城阳区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

引进柔性人才的单位范围为城阳区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重点骨干企业。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评审专家团 队对人才资格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认定。

(十一)我区的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与青岛市人才住房政策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是我区独立出台的政策,是独立于青岛市人才住房政策之外的政策,对于具有申请青岛市人才住房意愿的人才可以咨询区人社部门。

五、所需资料及购房流程

(十二)有购房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人才需准备哪些材料?

人才类别资格认定:(1)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书(签字、摁手印);(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人才层次证明(以下提供任一项即可)。

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评审通过文件,聘任的需提供聘书(作为确认退休年龄依据);职业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4)在城阳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可由单位统一出具在编情况说明),个人社保缴纳证明。(6)关于购置共有产权住房的承诺书(签字、摁手印) 购房资格认定:家庭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承诺书。

(十三)有购房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人才如何申请人才共有产权住房?

1. 有购房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人才填写《市政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报名汇总表》发送至街道报名邮箱 cyjdgycqf@163.com。(《市政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报名汇总表》以及其它详细材料,请登录报名邮箱 cyjdgycqf@163.com, 密码 cyjdgycqf123,进行下载。)

2.街道将《市政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报名汇总表》汇总后,定期统一发送至市政集团,由人才个人将所需材料提交至 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和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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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

市政集团:17669709192、13210197992

城阳街道报名电话:66851304

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6737176

人才层次咨询电话:6679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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