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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型企业,今年高企认定开始了,奖励资金最高45万

2020-09-02 07:00 来源: 青岛创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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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

联合发布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评审环节

均试行“无纸化”方式

认定后

高企获得的奖励

也将从30万元提升到最高45万元

想要申报“高新认定”的企业

快随小编一起

了解一下相关事项吧

支持政策新变化

依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发〔2020〕14号)相关政策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补: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我市企业:一次性奖补15万元,并按认定当年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0%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最高可获得45万元奖励;

再次通过认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认定条件

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认定时在我市行政区域注册成立一年(指满365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企业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2019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019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2019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2019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在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指满365日历天数)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报材料新要求

申报和评审环节试行“无纸化”,仅评审通过企业需要在公告后提交纸质版。区市审查推荐和专家评审均依据企业在系统中(http://www.sipc.cc)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材料进行。

认定步骤

自我评价→注册登记→网络填报→区市审查推荐→专家评审→综合审查认定报备→公示、国家抽查、公告→认定通过,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时间安排

9月10日(星期四)前通过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推荐的企业参加第一批评审。

10月10日(星期六,工作日)前通过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推荐的企业参加第二批评审。

第一批评审未通过的企业可完善申报材料,经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再参加第二批评审,第二批评审为终评。

联系方式

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市南区科技局88729024

市北区科技局83087107

李沧区科技局87637835

崂山区科创委88998318

西海岸新区工信局85161795

城阳区科技局87866475

即墨区科技局88519934

胶州市工信局82288230

平度市工信局88382077

莱西市科协88405639

高新区科技创新部82020767

保税港区发改局86760369

市高企服务咨询电话:

行政服务大厅高企服务窗口

85916246

青岛生产力中心高企服务中心

88728989-632

市高企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处85911985

市财政局税政处85855902

市税务局所得税处83931229

地方网技术支持电话:1835323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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