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现场培训推进会在聊城举行。会议详细解读了山东省地方标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为全省各地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参照。
去年9月,山东提出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标准(试行)。建设标准采用1-5星划分不同发展层次,根据基础设施、数字惠民、数字政务、数字经济、保障措施、地方特色等分类,明确了设区市49条、县(市、区)52条和社区25条建设指标。今年3月,建设标准上升为山东省地方标准,成为全国首套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省级地方标准。
在此基础上,山东组织开展了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去年,山东遴选出5个设区市、11个县(市、区)作为首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根据《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每批试点建设周期为两年。在省级试点建设一年后,山东省将开展期中考核,两年后组织终期验收。试点通过验收的,授予相应星级;没有通过验收的,予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建设要求的,收回奖补资金并予以通报。近期,首批试点城市将陆续迎来期中考核。
记者了解到,10月底前山东将公布第二批试点城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