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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确定!HR必看!

2020-08-04 10:13 来源:青岛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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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下旬推文分享了山东省人社厅发布的2019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

许多专业的小伙伴儿除了mark下来2019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数据外,还特别注意到文件原文中有一段关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表述。

于是,小伙伴儿们纷纷留言确认2020年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是否使用2019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计发。

那么,今天答案来了!

2020年青岛市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待遇计发基数使用数据的确定,首先要从去年底说起……

2019年12月20日,山东省人社厅官网发布《关于山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9〕3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也就是说,自2020年起,咱们青岛市的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原市级统筹→山东省省级统筹。

而统筹层级与许多工伤保险待遇直接挂钩,考虑到新老政策的衔接,《关于山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中也给安排的明明白白↓:

实行省级统筹后,工伤保险待遇计发时,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暂以实施省级统筹时该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直至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实施省级统筹时该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简单来讲,以咱青岛市举例子,2020年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确定,要用2019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2019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来个对比。

如2019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以2019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待以后的年份中,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2019年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则当年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使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

如2019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以2019年山东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依据

按照上述规则,2020年青岛市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也就确定啦!

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话不多说,奉上长图,一图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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