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社会关切,为旅客提供更加个性化、人性化服务,自8月1日起,青岛机场执行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新政策。
本次调整首日收费标准不变,重点针对原收费标准中第二日及以后过夜车辆“不足一日按一日计费”等问题,调整为以“半小时”为单位按实际停放时长计费。以小型车为例,同一车辆连续停放至第二日起,以2元/半小时累积计费(单日最高60元),比如连续停放1天零2个小时,原收费标准计算价格为90元,新收费标准价格为38元;连续停放至第三日起,以3元/半小时累积计费(单日最高90元),比如连续停放2天零2个小时,原收费标准计算价格为180元,新收费标准价格为102元。
为更好地满足旅客长时间停放需求,青岛机场在距离候机楼3公里以内划设了远端停车场,小型车单日最高收费20元,包月收费300元/月,并设置专用接驳车免费接送停车旅客往返候机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