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税务局获悉,青岛某机械公司因为虚开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并被实施了长达两年的联合惩戒。
该公司是一家从事制造、销售、安装纺织以及橡胶机械等业务的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拥有货物进出口权。2017年,税务部门检查,发现该公司从青岛某商贸公司取得了1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分配发票在2016年5月份入账,申报抵扣了增值税额,当年全部领用并结转生产成本。根据法定代表人自述,该公司从某个人处购买设备配件,因为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便从青岛某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张货物名称为“钢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因这这张金额不是很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企业触碰了税法规定的红线。
该公司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后,纳税信用等级被直接降到了D级,购买发票等业务被实施了严格限制,税务机关对其出口退税从严审核。企业相关信息在“信用中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青岛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政府部门也采取了相应惩戒措施,海关不予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企业当事人名下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主体都将被采取一系列严厉的监管措施,且在经营、投资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资质审核等方面受到有关部门的限制或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