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山东省国资委日前印发《关于推动省属企业扩大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各省属企业将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挖掘用人潜力,今明两年省属企业新增岗位中,高校毕业生招收比例不低于50%。
“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纳入省属企业双招双引工作体系,各省属企业要加大录用企业急需、关系未来发展的高校毕业生,尤其是重点高校毕业生,力争在年内实现重点高校招录人数倍增。招聘过程中,不得设置任何与职位无关的报考条件,坚决消除各类就业歧视,不得违规设置性别、民族、地域、教育形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限制性条件。坚决杜绝“萝卜招聘”“绕道进人”等现象发生,确保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公开、公正、有序、规范。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流程,大力推广使用电子报到证,对延迟离校的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等办理时限。
为强化招收高校毕业生政策支持,《通知》明确,各省属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所需工资性支出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工资总额限制。省属企业招录博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特殊专长高校毕业生等高层次人员,可单独实行工资总额周期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