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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省、市全员创新企业开始申报 报名截至6月15日

2020-06-10 17:44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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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全市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动员激励全市广大企业、职工全面参与创新,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我市启动2020年度山东省全员创新企业和2020年度青岛市全员创新企业申报选树工作。

按照规定,我市将培育选树10个市级全员创新企业,带动全市各级工会每年培育选树各级全员创新企业100个以上,并择优推荐山东省全员创新企业。

申报山东省全员创新企业的,需要是在山东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依法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中央驻鲁企业、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二级、三级单位,集团公司原则上以推荐下属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为主。

申报青岛市全员创新企业的,需要是已依法成立工会组织且在青岛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央、省驻青企业所属的二级、三级单位,集团公司原则上以推荐下属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为主。优先选树民营企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十强产业”相关企业。认定为省部级及以上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申报山东省全员创新企业的企业可同时申报青岛市全员创新企业。

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可直接登录或组织所属基层工会登录“全员创新企业申报平台”(账号、密码同劳模数据平台),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上传征求意见及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或JPG格式),经市直工会审核后,通过申报平台提交至市总工会。同时申报山东省和青岛市全员创新企业的单位,需分别填写山东省和青岛市全员创新企业申报数据。推荐人选材料纸质版需于6月16日前统一报送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依据专家评审结果(权重占80%)和网络投票情况(权重占20%),研究提出选树企业,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

获得“山东省全员创新企业”称号的企业,颁发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给予30万元全员创新资助资金,用于职工创新成果奖励、全员创新平台建设、群众性创新活动开展与实施推进等;企业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授予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省劳动模范。

对青岛市全员创新企业命名青岛市五一劳动奖状,给予30万元全员创新资助资金,用于职工创新成果奖励、全员创新平台建设、群众性创新活动开展与实施推进等;企业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命名青岛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青岛市劳动模范及以上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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