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城市开放创新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近日,市北区出台了《关于实施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人才高地建设六大工程的意见》。意见提出,围绕市北区核心经济增长机会,聚焦新航运、新贸易、新金融、人工智能、大健康、新材料、工业互联网等重点产业,实施六大工程,推动经济发展。
实施更加积极的产业人才支撑工程
加快集聚高层次产业人才
出台《市北区高层次产业人才认定办法》,明确人才认定标准条件,将新航运、新贸易、新金融领域龙头企业、市级以上总部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人工智能、大健康、新材料等科技创新领域企业的高端研发人才,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以及连续两年税前年薪80万元以上高价值人才,直接认定为市北区高层次产业人才。
对新引进的新航运、新贸易、新金融、经营管理、科技创新领域高层次产业人才,连续5年按照其年度薪酬所得在市北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财政实得部分的100%给予扶持,在青岛市无住房的,给予最长5年人才住房租金减免或每年5万元租房补贴。
对新引进培育的产业技能领域高层次产业人才,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按照20%、30%、5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实施更加精准的创业精英引领工程
健全“人才+项目”一体化引进模式
每年举办市北区国际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加强与各类投资机构的对接合作,公开遴选和着力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市场前景广阔、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人才项目,吸引海内外创业精英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市北区落地发展。
优化创业精英扶持方式
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以上、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优胜奖、青岛市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市北区国际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奖项和项目获得创投风投机构500万元以上融资的创业人才,在市北区注册成立企业,担任企业第一大股东(占股不低于30%)或法定代表人,创办企业实际到位资金100万元以上,有3名以上在市北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员工的,经认定,授予企业创始人市北区创业精英称号,给予30万元一次性创业启动经费;连续5年提供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房租单价最高2.5元/平方米/天),前三年给予100%租金补贴,后两年给予50%租金补贴。
支持人才项目快速发展
加大对创业精英项目的后续扶持力度,自企业注册之日起5年内,根据项目产生的年度区级税收贡献给予分档奖励。
其中年度区级税收贡献在30万元以上的,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助;年度区级税收贡献在50万元以上的,按照70%的比例给予补助;年度区级税收贡献在100万元以上的,按照80%的比例给予补助。
积极推荐创业精英团队参评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对获评项目市、区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主要用于科研开发、团队建设、研发平台建设等。
建立项目业绩评估体系
实施更加科学的本土人才培育工程
培育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加快引进培育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对区属单位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顶尖人才,国家级、国家部委和山东省、青岛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分别给予6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综合补助,按照20%、30%、5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至用人单位,用于人才生产经营、科研创新、安家落户等,确保专款专用;对高层次科技创业人才,在市北区创办企业的,连续3年分别给予每年不超过1000平方米、500平方米、20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房租单价最高2.5元/平方米/天)。
对区属单位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指导等方式,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国家级、国家部委和山东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实际支付劳动报酬的30%,给予连续3年的综合补助。
实施高端团队扎根工程
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按照企业税收贡献、成长速度、科研成果、获得投资额度等指标,制定高端团队遴选办法,定期选拔高端科技研发和经营管理团队,对经认定的高端团队成员(每个团队限5人),连续5年按照其年度薪酬所得在市北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财政实得部分的100%给予扶持,鼓励和支持高端团队扎根市北、服务市北、奉献市北。
搭建人才培养平台载体
加强人才平台载体建设,对新设立的国家、省、市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奖励;
对新设立省、市级院士工作站,且合作院士被认定为驻鲁院士或聘任制院士的,给予50万元建站补助和科研资助;
对新认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级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建站资助。
加强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教育、卫生、文化、社会、高技能、金融等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区名师、名校长、名医、文化名家、和谐使者、首席技师、金融之星等人才工程,区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000元标准保障经费,对获评人才连续4年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政府津贴。
大力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对新引进的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等,给予最高30万元安家补贴。
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措施
每年遴选一批创新创业成果突出、成长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人才参评国家、省、市各类重点人才工程,完善参评指导、答辩培训等服务,对获评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给予20万元奖励;
对入选齐鲁名师、名校长、齐鲁文化名家、文化英才、齐鲁和谐使者、齐鲁首席技师、齐鲁金融之星、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给予3万元奖励;
对入选青岛拔尖人才、青岛名师、名校长、青岛优秀医学临床专家、青岛和谐使者、青岛首席技师、青岛金融之星、青岛金融高端人才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的,给予2万元奖励。
实施更加高效的市场化招引工程
打造全球引才大使品牌
依托新航运、新贸易、新金融等重点产业领军人物、城市合伙人、国内外知名投资咨询机构、人力资源机构、行业协会、产业研究院等,面向全球选聘引才大使,通过伯乐相才荐才的方式,发现、选拔和引进一批具备创新创业优势、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对成功落地的,经认定,授予市北区创业精英称号,予以重点培养支持。
建立发展成果共享机制,对落地产业项目当年区级税收贡献超过30万元的,按照区级税收贡献20%的比例给予全球引才大使一次性奖励。
成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盟
打造市北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盟,为辖区企业提供招才引智、战略规划、决策咨询、行业调研等个性化、专业化、优质化服务。
对通过联盟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税前年薪50万元、80万元、120万元以上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人才的,每引进1人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4万元、8万元猎聘费用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10万元。
建立联盟服务项目库,明确人力资源服务种类、内容和价格,对采购相关服务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1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10万元。
加大招才引智奖励力度
对全职引进《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三类高层次人才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2年内获得A、B、C三类称号的,按照上述标准给予同等奖励。
对推荐优秀人才参加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山东省泰山系列人才评审并且进行最终答辩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实施更加开放的青年人才集聚工程
打造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驿站
通过政府补贴、市场化运营的方式,在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等重点区域,打造市北区青年人才驿站,针对应届毕业生、海归创业人才、候鸟工程师等人才的实际需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供短期住宿、创业交流、就业指导、投融资对接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加快推进长租公寓市场发展
引入市场化、专业化机构,盘活闲置商务楼宇、棚改腾空房屋等资源,围绕集聚青年人才、打造社交平台、营造社群文化、建设活力社区等重点方向,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一批青年人才长租公寓。
助力青年人才快速成长成才
每年组织优秀人才开展区情研修和教育培训;推荐优秀青年人才申报国家、省、市各类重点人才工程,在区级重点人才工程评选中设置青年专项、予以重点支持。
实施更加有力的人才服务保障工程
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
出台《市北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细则》,将市北区高层次产业人才、创业精英、拔尖人才和持有《山东惠才卡》《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其他重点高层次人才纳入服务范围,整合优势资源、优化服务流程,提供人才住房、政务服务、户籍档案、子女入学、医疗保健、配偶安置、精神文化、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学术研修、金融服务、政治吸纳等12项个性化、定制化、精细化服务。
推行人才首席服务官制度
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力量,面向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四大片区、重点园区和头部企业,选派人才服务专员,为各类人才项目落地发展提供一条龙、点对点服务,实现人才政策及时推送、人才服务跑腿代办、人才项目精准对接。
构建线上线下服务平台
打造线上人才工作平台,围绕人才引进、培育、服务、保障等工作场景,为企业和人才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
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措施
加强与各类创投风投机构的合作,探索设立市北区人才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人才项目,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
鼓励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共享大型科学仪器,对辖区企业使用驻区高校、科研院所大型科学仪器开展检验检测的,按照实际发生服务费用的10%,分别给予大型科学仪器拥有单位和使用单位补助,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