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山东2019城镇非私营单位、国有经济单位平均工资发布

2020-06-01 14:18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分享到:

山东省统计局近日发布《山东省2019年分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国有经济单位平均工资》。

该统计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统计范围为: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商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按照统计,2019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81446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4089元,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98587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1279元。

按照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来看,城镇非私营单位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资收入分列前三位;国有经济单位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工资收入分列前三位。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