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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纳税主体活力指数自3月起全面回升

2020-05-29 16:35 来源:大众报业·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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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受疫情影响,山东相当规模纳税主体、特别是中小纳税主体的活跃度,在今年2月份的统计中出现了大幅下降。但从3月开始,山东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开始全面回升。据介绍,2020年4月,山东全省(不含青岛)新增纳税主体6.66万户,环比增长37.48%。

“这次疫情确实对我省的经济以及社会等各个层面都带来了较大冲击,我们每个人都感触颇深。”山东省税务局副局长宋永信介绍,疫情爆发后,就经济而言,从税收指标上看,除互联网教育、游戏、中药品等特殊行业,相当规模纳税主体、特别是中小纳税主体的活跃度,在今年2月份的统计中都出现了大幅下降;但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以及国家、省市一揽子税收减免及精准服务政策的落地实施,山东纳税主体活力指数自3月份起明显好转,到4月份基本回升到了去年的同期水平,个别指标甚至超过了去年同期。

宋永信说,从山东新增纳税主体活力指数看,3月同比已超过了疫情前1月份的水平,而且4月继续保持增长趋势;环比数据在2月份较低的情况下,3月份出现了强力反弹,创出了587.49的高环比指数。从存量纳税主体活力指数看,同比在经历了2月短暂下探以后,3月份转头向上,说明纳税主体净增长数据开始回升,在此基础上,4月指数再增加0.41个点。从开票纳税主体活力指数看,大致情形与前两项指数基本类似,1月、2月虽受春节及疫情叠加因素影响,指数呈现下降趋势,但经过3月、4月两个月的恢复期,目前指数已超过去年同期水平。

“这里我们有一组全省最新的纳税主体数据,充分说明了我省经济恢复及发展的情况。”宋永信说,2020年4月,山东全省新增纳税主体6.66万户,环比增长37.48%;注销纳税主体2.64万户,环比减少34.80%。截至4月底,全省累计存续纳税主体340.5万户,环比增长1.22%,同比增长15.19%。

“疫情对全省纳税活力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我省纳税主体活力长期向好的趋势,随着疫情防控成效的逐步显现,在税收政策的有效对冲下,疫情对纳税活力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小,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将会呈现向好的态势。”宋永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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