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山东高速(600350)发布《关于收购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持有的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交通”、“轨道交通集团”、“标的公司”、“目标公司”)51%股权,收购价格为34.87亿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高速集团,是山东高速的控股股东,轨道交通是高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山东高速发布公告)
据悉,轨道交通集团拥有益羊铁路管理处、岚山管理处、大莱龙铁路公司、寿平铁路公司4家铁路运输单位,开通运营益羊铁路、坪岚铁路、大莱龙铁路等7条地方铁路,运营里程376公里;拥有高速铁建装备公司1家产品制造单位,主要从事高端混凝土产品(主要为高铁轨道板)制造和销售;拥有瑞通物流公司1家经贸物流单位,主要为铁路辐射范围内企业及链上企业提供经贸物流服务,贸易业务拓展到国内16个省、市、自治区;拥有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工程分公司等4家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截至目前,轨道交通集团共拥有7家子公司、3家分公司,已形成了集铁路运输、产品制造、经贸物流、建设施工四大经营板块于一体的多元化经营格局。
记者了解到,2020年3月,高速集团向轨道交通集团以货币增资人民币4.84亿元,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增资人民币8.07亿元(不含税),共计增资12.91亿元。增资完成后,轨道交通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62亿元增加至25.53亿元。
高溢价评估收购资产价值,高速公路、铁路优势互补,做大做强主业
对于此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山东高速表示,由于轨道交通集团属铁路货物运输行业,资产主要是路产及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等无形资产。因此,资产基础法以重新构建资产的角度考虑,能充分体现上述企业主要资产的价值。由此得出轨道交通集团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68.38亿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参考该评估价值,最终确定本次交易的总对价为34.87亿元。
(标的资产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99.26%)
记者注意到,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68.38亿元,但账面值仅为34.32亿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99.26%,存在较大差距。
对此,山东高速表示,主要是4各方面的原因,长期股权投资增值率较高,主要是由于目标公司参股子公司山东大莱龙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高速铁建装备有限公司、山东瑞通物流有限公司、山东瑞源物流有限公司四家公司评估增值造成;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163-1号房屋,因企业取得该房屋时间较早,且近几年房地产市场价格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是本次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固定资产增值,主要是由于包含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和设备类资产等的购置时间较早、重置成本提升以及会计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年限差异造成;非流动负债增值主要是由于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评估减值造成。
关于此次关联交易将会给山东高速带来的影响,公司表示,本次交易是响应国资委及投资者号召,投资回归主责主业,有利于公司实现高速公路与铁路的优势互补,形成协同效应,从而进一步做大做强主业,提升持续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此次收购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山东高速2019年度和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0.44亿元和-3.19亿元;轨道交通2019年度和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2亿元和0.64亿元。本次交易将使山东高速在业务布局及盈利水平方面得到提升,为其提供新的盈利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