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近日出台《关于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设立跨境电商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建设、仓储物流、园区发展、人才培育、金融服务等服务体系建设。
西海岸新区将支持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对当年通过跨境电商1210、9610等方式通关的企业,按照奖励标准每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租赁新区海关监管仓库,按照0.5元/平方米/天标准给予补助;企业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青岛自贸全球新消费体验中心发展,每入驻一家新零售企业,年营业额达到300万元的,按照租赁面积给予体验中心1元/平方米/天的补助,全年扶持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在新区其他区域开展跨境新零售业务,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的,按照营业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新区支持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对全面支持1210、9610业务,提供关、税、汇和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一体化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平台每年新增通关100万单给予100万元标准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引进培育跨境电商交易平台。为新区企业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的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年交易额50万美元以上,或年服务收入10万元以上的,按照服务收入额5%给予奖励,每个平台不超过100万元。
新区支持发展国内现代物流,鼓励企业开展9610出口业务,每个企业年扶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鼓励企业在新区设立中心仓,对其通过陆运调拨至其他口岸的陆运费给予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