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青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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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我们也迎来了春暖花开,生机盎然的季节。春季气候少雨多风,十分干燥,是森林火险易发、高发期。为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市民朋友们做到:
一、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不在道路、广场、居民楼院及山头绿地等公共场所,焚烧和抛撒各种丧葬祭奠物品。
二、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一切违规用火行为,请您及时劝阻家人、儿童和身边的朋友们。
三、外出踏青时,不携带火种进林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觉遵守野外禁火规定,配合防火检查。
四、如发现森林火情或隐患,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尽量说清起火地点,便于快速处置;森林火灾需要由专业扑火队员使用专用工具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孕、幼,盲目进入火场扑救。
温馨提示您,或许一个不经意的疏忽,可能会毁掉一个家庭,会毁了一片又一片的山林,要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请务必小心防范。
市民朋友们,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护林防火,守住绿色家园。
青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临近清明,
祭祀、踏青等活动增多。
青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了
全市森林火险红色预警!
各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祭祀、踏青等活动增多。据市气象部门预测分析,未来十天,我市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清明期间无降水,南北风交替出现,风力较大。综合气象、林区物候及林火监测情况,未来一段时间,全市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具有发生森林火灾的极度危险性,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请严格按照《青岛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落实防范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青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山东高院”也发布了
多起案例警示,
请大家一定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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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因心情烦闷燃纸发泄,引发火灾被判缓刑三年
临近清明,张某到集市售卖祭祀用品,因一事心情烦闷,用火柴点燃卫生纸发泄,引燃荒草造成附近绿化带苗木、通讯光缆等物品烧毁,所毁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9469元。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宋某等人到荣成虎山镇黄山村为其父上坟,点燃烧纸、香及鞭炮后便离开。过火林地面积共计48.6亩,烧死成材黑松树278棵,2米以下的黑松幼树280棵,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19480元。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长清:上坟烧纸、灭杀树虫引发火灾
4月2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田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被告人刘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文登:清明祭祀引发林火,获刑五年
黄某某因常年居住在外省,清明时节回老家界石镇祭拜父母。未被完全扑灭的火星在山林中渐渐燃烧起来,最终引起了火灾。过火面积达2901.1亩(即193.4公顷),烧毁林木405048棵,总立木蓄积约为6511.1立方米,涉案赤松等物品在价格认定基准日的损失价格为人民币2931067元。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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