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公安局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胶州市公安局决定对2019年11月30日前,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暂扣的机动车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依法暂扣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处理。
请被暂扣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车主(单位)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车辆行驶证(未上户车辆凭车辆合格证和购车发票),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胶州市公安局将依法对扣留车辆进行公开拍卖处理。
详细车辆信息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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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2-58785650
单位地址:胶州市香港东路
特此通告。
胶州市公安局
2020年4月1日
另:无牌小型客车9辆、无牌小型货车10辆、无牌农用三轮车15辆、无牌大型货车3辆、无牌手扶拖拉机11辆、无牌电动二轮车153辆、无牌电动三轮车69辆、无牌摩托二轮488辆、无牌摩托三轮车28辆、无牌自行车48辆,各类无牌车辆合计833,有牌车辆262辆,共合计:109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