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惠及民生福祉
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保障
然而
有一些人投机取巧
知道自己的地要被征收
就趁机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林果苗木
甚至抢建大棚
想趁机捞取好处
但是你可知道
这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
是干不得的!!!
经济开发区已经“出手”了!
3月30日上午,经济开发区联合莱西市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左家泊村等5个村庄开展集中清障行动,依法打击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
草泊村人才公寓和七星河新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等项目,均已由政府部门发出拟征收土地公告。在明知土地被征收的情况下,左家泊村、胡家疃村、东龙湾庄二村、东龙湾庄三村和草泊村仍有部分村民抢建大棚、抢栽树木。在村庄反复做相关农户自主清障工作无果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文件规定,3月30上午,经济开发区联合莱西市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左家泊村等村庄部分村民违法抢栽、抢种、抢建的大棚和树木进行集中清障,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趁项目建设土地征收之机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正常的土地征收工作秩序,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广大干部群众应当自觉维护正常的土地征收秩序,自觉抵制、举报骗取补偿、阻碍施工、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营造诚信、公平、公正的和谐环境。
友情提醒
公安部门对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以下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堵门、堵路方式阻碍施工,借机索要好处或强揽工程、强行供料等违法犯罪行为。
2.对已征用的土地,借口过往补偿标准“过低”为理由,要求提高补偿标准,借机阻碍施工、索取好处等违法犯罪行为。
3.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落地之际,采取抢栽、抢种、抢建大棚等农业设施,借机骗取补偿款等违法犯罪行为。
4.其他借机阻碍施工捞取利益,影响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接下来
小编要给大家发布一个好消息
夏格庄镇、院上镇部分村庄
又要开始征地啦!
征地公告
莱西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0年第6号)
2020年3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19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429号)批准我市征收土地12.7300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夏格庄镇夏南庄村,总面积6.2828公顷,涉及夏格庄镇夏南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6.2036公顷、沟渠0.0792公顷。该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二:位于夏格庄镇夏南庄村,总面积6.0956公顷,涉及夏格庄镇夏南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6.0210公顷、沟渠0.0746公顷。该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三:位于院上镇院上村,总面积0.3516公顷,涉及院上镇院上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2892公顷、农村道路0.0125公顷、沟渠0.0099公顷、其他草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青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19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429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968077 。
莱西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
1
莱西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0年第7号)
2020年3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19年第19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431号)批准我市征收土地10.6818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夏格庄镇夏格庄一村、夏格庄二村,总面积10.6818公顷,涉及夏格庄镇夏格庄一村、夏格庄二村二个村土地。其中夏格庄一村土地2.4857公顷(旱地1.4846公顷、其他园地0.2685公顷、有林地0.0251公顷、农村道路0.5807公顷、其他草地0.1131公顷、村庄0.0137公顷),夏格庄二村土地8.1961公顷(旱地5.3109公顷、有林地0.6752公顷、其他林地0.0588公顷、沟渠0.0171公顷、设施农用地1.1689公顷、坑塘水面0.0336公顷、农村道路0.8443公顷、村庄0.0873公顷)。该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青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19年第19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431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968077 。
莱西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
2
以上征地村庄有你们村吗
关于村民“抢栽抢种”
你怎么看呢
欢迎留言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