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31号)文件,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及时还款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贷,展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受到创业者广泛关注。
3月20日下午,首批创业担保贷款展期申请在华夏银行青岛闽江路支行正式落地,七位贷款申请人与贷款经办银行、政策性担保机构共同签署展期协议,展期贷款230万元,为缓解创业人员还款压力下了第一场“及时雨”。
贷款申请人康先生于2018年申请了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还款压力骤增。展期协议签订后康先生表示:“疫情发生的这么突然,企业暂时无法恢复生产,资金周转不过来,人社局这么好的政策,实实在在解了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