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私占停车位可否引入“全民取证”
市民留言
“有人在路边的公共停车位设置地锁,导致周围居民无法停车。”
“路边的公共停车区,被一楼商铺业户私自用板凳、雪糕桶甚至摩托车、三轮车、僵尸车来占车位。”
“小区楼下被私装地锁,公共停车位成了私人停车场。城管执法人员来拆过多次,但拆了没几天就又装上了。只清理不处罚,根本制止不了。”
……
近来,一些市民在青岛日报社全媒体平台留言,反映公共停车位经常被人用地锁、杂物私占。在3月13日至19日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记者也发现反映私占公共停车位的投诉122条,平均每天近20条。
这一问题的存在其实由来已久,只是由于近期“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活动全面展开,市民对此呼声愈显强烈。同时,随着私家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城市公共停车资源必然越来越稀缺,而原本就不够用的公共停车位,被个别居民或商铺用地锁、椅子、铁桶等杂物占为私有,又降低了停车位的循环利用率,加剧了车多、停车位少之间的矛盾。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我市在2018年就出台了相关法规,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对私占停车位者给予处罚,但由于取证难,违法成本几乎为零。私占停车位——执法部门清理拆除——隔几天回潮再私占车位——执法部门再清理拆除……几乎成了周而复始的无限循环。
探访:
公共车位被私占周边居民很无奈
“青峰路和通真宫路路口的小区楼下停车位被私装地锁。原本就是老式开放小区,没有配建停车泊位,有人私装地锁后,让原本可以停车的几个车位都没法停车了。”根据市民马先生的反映,3月22日中午,记者来到李沧区青峰路和通真宫路路口处的居民楼院探访。
该居民楼与青峰路相邻,是一个开放式楼院。居民楼下的空地上划设了10多个停车泊位,大部分车位上都被人安装了不同样式的地锁:有用角铁自己焊制的,也有厂家生产的制式地锁。一位回家吃午饭的居民看到空闲的几个车位上都支着地锁,只得将车倒回到青峰路上,停在路边。
“我们这个开放楼院比较小,当初没有规划建设停车场。地上划的泊位原本是居民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共同使用。”马先生说,一年多以前,车位上就开始出现私自安装的地锁,有楼上居民装的,也有楼下临街商铺业户装的。地锁装上之后,即便安装地锁者不来停车,其他居民也无法使用空闲车位。马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居民多次投诉,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对这些地锁先后清理过两次,但每次清理过后没两天,地锁又恢复原样。
随后,记者又探访市南、市北、崂山等多处道路和社区发现,公共停车位被人私占绝不是个例。23日下午,记者在市北区安阳路与开封路路口看到,道路两侧划有停车泊位,路边还立着公共停车的标牌,而安阳路路边多个停车位却被几个锥形帽占据。记者停下车,尝试移开锥形帽将车停进泊位。此时,附近店铺走出一名中年女子,阻止记者停车。她对记者说,车位是他们自己用的,已经交了包月租金。
记者在开封路和开平路公共停车区看到,部分车位上放着旧椅子、锥形帽、涂料桶等物品。甚至有车主用油漆在车位上标注“已租禁停”字样,阻止其他车辆停放。负责管理公共停车场的青岛市政空间城市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几个路段的停车场是夜晚收费停车,白天免费停车,任何人不得以“包月、长租”的形式,固定占用停车位。但对于如何制止违法占车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执法权,违法占车位只能由执法部门强制清理。
“向相关部门反映过多次。执法部门有时候来了,最多把占车位的杂物清理走,回头临街业户随便找个破凳子、废箱子,又摆上了。”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他表示,城市停车难是这些年困扰城市治理的瓶颈。一方面,政府部门想方设法拓展城市停车空间;另一方面,公共停车位却被个人私自占用。原本可以周转循环使用的公共停车空间,成为私人所有,侵占了其他市民的停车权利。
王先生认为,我市2018年就出台相关法规,明确了私占公共停车位属于违法行为,并制定了处罚办法。执法部门不能仅将占车位的杂物清理了事,应该对违法私占车位的当事人给予处罚,才能从根本遏制违法私占车位现象的蔓延。
难点:
执法取证难处罚执行难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治理私占车位屡禁不止的现象,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增加了对私占车位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规定。作为青岛市城市管理领域的基础性法规,《条例》赋予执法部门更多的执法依据。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地桩、地锁以及放置其他障碍物圈占道路、公共场地或者阻碍通行。在道路上设置地桩、地锁或者放置其他障碍物圈占道路、阻碍通行的,由交警部门联合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在道路以外的公共场地或者居民住宅区的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查询发现,近几年,众多媒体频繁报道过我市执法部门强制拆除地锁、治理违法占车位的消息。因为回潮现象严重,许多执法地点在不同时间的报道中反复出现。面对上千元的罚款,又是什么原因让地锁拆除后又重回视线呢?
“虽然也有不少空车位,但被一些车主装上了地桩、地锁,其他车主无法停车,老百姓对这种私占停车位反应强烈。作为执法部门,虽然有《条例》的处罚条款为依据,但执行起来难度较大。”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城管人员坦言,他们曾对一小区占车位地锁多次实施强制拆除,但拆除之后没几天,地锁就会重新被安装上。虽然《条例》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对居民区内私装地锁的违法业主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最高可给予1000元行政处罚,但在执法时,没有人会承认是自己占的车位,致使处罚无从落实。
交警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对违反规定私设地锁的单位和个人可处以500元罚款。但执法部门在对地锁安装当事人取证时,几乎没有人承认自己是安装者。取证难,最终导致法规罚则难以执行,占车位违法现象频繁发生。
建议:
加大取证处罚力度调动全民广泛参与
记者查询发现,一个地锁在网店的售价不到20元,而使用锥形帽、涂料桶、废轮胎等杂物占车位,成本几乎为零。居民区周边停车场一个月的停车费基本要超过200元,安装一个地锁只要能使用一周,成本就赚回来了。城管人员表示,如此低的违法成本,致使私占车位违法行为被纷纷效仿。
“要根治违法安装地锁,必须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有城管人员认为,这些占车位的地锁就支在路上,带来公共安全隐患。过往居民尤其是在夜晚经过时,很容易被绊倒摔伤。目前,盗窃古力井盖已经按照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处罚,给行人设置“绊马索”的地锁,是否也能依此给予处罚,应该从立法角度考虑。
采访中,有市民认为,针对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尽管执法部门对私占车位的物品采取清理扣留,但是这些物品价值很低,不会触及当事人利益,可以说是治标不治本。因此,执法部门应加大取证和处罚力度,增加其违法成本。比如,可以通过公安部门调取周围视频监控取证。处罚少数违法人,就会对大多数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
针对执法部门取证难,有市民建议,可以开通一个公共服务平台,市民停车时遇到私占车位者阻碍,可以拍照或视频上传举报。通过全民举证的方式,为执法部门提供证据,对其实施处罚。
记者查询发现,我国部分城市在这方面已有探索。例如,为打击私占公共停车位违法行为,2017年,石家庄市交管部门号召市民在发现私占车位行为时保留证据,并向辖区交管部门举报。执法人员对证据调查确认后,依法对违法占车位者进行处罚。
还有市民提出,对于商家私占公共车位的,可以纳入青岛市正在推进的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若有商铺存在多次劝导仍不整改的情况,建议拉入黑名单,对其采取相应处罚,如在招投标、信贷审批等方面受限等。
记者点评
共享共治维护公众利益
公共停车位是公众共享的公共资源。一些个人和商家强行霸占利用,导致大量公共车位被私占,原本稀缺的停车空间更加紧张。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城市公众利益,更带来乱停乱放的负面效应,形成恶性循环,危害城市形象和广大市民利益。
维护我们所居住的城市形象和市民切身利益,相关部门应尽职尽责,千方百计破解难题。或可邀请全体市民参与,形成共享共治的良性循环。
青岛日报/青报网/青岛观记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