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政府和部门的具体职责。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体系,实现医疗废物收集应收尽收、处置全面覆盖。
二是建立科学分类、规范收集制度和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制度。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分类管理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遵循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三是细化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环节技术规范要求。对收集贮存时间、运输车辆和人员、医疗废物处置场所的设置等均作出明确要求。
四是对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作出特别规定。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口罩等防护用品废弃物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加严了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等活动的技术规范要求,从严惩处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