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两位山西人向记者反映
他们13年前购买的原青岛国际服装城
(改为青岛月星家居生活广场)
商铺至今没有交付
他们也多次委托青岛的朋友
催要商铺退款
然而44万多元购买商铺的钱
却始终讨要无果
购买商铺却一直未交付
山西省晋中市市民刘素娟、郭林旺介绍,2007年2月,他们受青岛国际服装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广告吸引,刘素娟购买了青岛国际服装城4个商铺,合计293200元;郭林旺购买了2个商铺,合计149570元。根据《商铺认购书》合同“特别约定”:青岛国际服装城试营业时间“暂定为2007年5月”,同时,置业公司方面还保证“服装城试营业时所购买商铺同时开张营业,否则,甲方有权在一年时间内 (自服装城试营业日起算)无偿使用(甲方自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乙方所购商铺”。
刘素娟介绍说,他们两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定金和全部预付款后,置业公司却屡屡违约,并没有按期交付商铺,为此,他们一等就是近两年。2009年3月10日,他们等来的却是置业公司一纸单方面的毁约通知:“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对原青岛国际服装城进行业态调整。商铺经重新设计规划,改为青岛月星家居生活广场,以经营家居类为主,由公司组织并委托上海月星集团进行统一经营管理。”与此同时,置业公司还发布了对原认购商铺的“5条处理意见”。“对于这种不经买卖双方协商,单方面毁约,并变更物业用途的做法,我们十分震惊。”刘素娟说,“由于我们是外地人,根本无法抗拒这‘5条处理意见’的霸王条款。无奈之下,我们只好按照该公司的最新‘承诺’内容,要求退款。”两人表示,然而,退款“承诺”在新接手的“上海月星集团”方面再次成为一纸空文。为维护合法权益,他们先后与城阳区信访局、城阳街道办事处、仲村村委会、上海月星集团等相关单位联系,努力寻找尽快解决问题的途径,但均无果而还。
承诺退款却不给出明确日期
刘素娟介绍,2016年11月,他们萌生了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的想法。“但上海月星集团接待我们的鲁经理恳请我们暂时放弃起诉,并信誓旦旦地再次承诺‘领导答应2017年5月一并解决本金和利息’。在多次被骗后,我们再一次选择相信上海月星集团,但遗憾的是,这家公司又一次背信弃义。”两人表示,现在已经是2020年3月,交付购买商铺款算起,已经过去13年多,这期间,他们也多次委托青岛的朋友催要商铺退款。
“这些年过去了,相关部门当时负责此事的人有的退休了,有的也不再负责此事。”刘素娟、郭林旺介绍说,上海月星集团财务总经理金华电话接通后声称:当年购买商铺的款项大多数已经退给了购买者,而因为“不知道”两人的联系方式被落下了。两人称,当他们主动找上门讨要商铺退款时,总经理金华却只是承诺“肯定能退款”,却不肯给出具体明确的退款日期。
要求全额退商铺款并赔偿
“我们要求,青岛国际服装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月星集团全额退回我们当年给付的购买商铺款及上述款项13年来的利息。”两人希望,两家单位要承担全部单方面违约责任,按照所付购房款2倍的标准赔偿违约金;承担他们在讨要退房款的过程中所花费的路费、食宿费、通讯费。希望与开发商尽快达成协议,要求青岛国际服装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月星集团尽快拿出合理的退款、赔偿方案。否则,他们将诉诸法律。
可能错过了集中退款期
“我们当时预售了大约7000多万元,2013—2015年集中退款期间就退了5800多万,而且是连带利息一块退的。只要知道的都给退了,没有不退的问题。”金女士表示,这两人可能没有在集中退款期前去办理相关手续,公司需要进一步落实这两人的信息。当记者问,针对这一问题,月星家居怎么解决时,金女士回复,“目前公司正在整合,让他们再等等吧。”金女士表示,应该还有最后一批集中处理,让他们等着,至于什么时间能解决,她个人也不敢下定论。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