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近日,市城建档案馆印发了《青岛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关于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主动靠前服务,适时调整工作服务事项流程,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和移交推行网上办理。
根据《通知》,建设单位可通过青岛市建设工程档案在线报送系统提交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和档案验收申请。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审核通过后以快递等方式发放验收意见。纸质档案可暂由建设单位保管,待疫情过后补交。自3月实施起,已完成验收意见签发5个,邮件送达4个。
此外,还建立了工程档案验收专人负责制度,对企业的档案验收和移交工作提供“一对一”服务,协助企业提高建设工程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效率。通过电话、线上、网上等方式,多渠道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最大限度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