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9年青岛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认定名单出炉,8家企业上榜。
根据相关规定,
这些企业需满足入选门槛,
获得认定后可享受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名单在此
申报有门槛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企业申报需满足: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独立法人企业;
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附件1)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已经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直报管理应用”或“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管理应用”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并按时报送数据;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及部分重点服务贸易领域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及部分重点服务贸易领域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版)》《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附件1),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入选有奖励
根据相关政策,
入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奖励: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