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8日下午,位于G15沈海高速(烟台方向)658km处,发生一起两车刮擦逃逸事故,肇事的私家车辆逃离现场。据了解,肇事车辆由于超车不当负事故全部责任,民警连夜调取监控,并于3月4日下午在胶北街道泉子崖村将肇事者董某某及肇事车辆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2月28日下午4点左右,同三高速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李刚(化名)报案,称一辆小型客车将其驾驶的车辆刮蹭后逃逸,民警迅速展开侦察。由于报警人只记得大体时间和位置,无法记住肇事车辆号牌,办案民警顾不得休息,利用仅有的线索连夜调取了该路段前后监控视频,反复查看分析后,发现一辆相同颜色的东风景逸小型客车有重大涉案嫌疑。监控显示,李刚驾驶小轿车正常行驶,后方小型客车突然加速超车,在归回到原车道时未保持安全车距,与李刚的车辆刮擦追尾后逃逸。
就在民警根据车辆登记人信息设法取得联系时,发现该号码早已成为空号,这再次为案件侦破带来了难度。随后,事故科民警立即调整侦查方向,并根据掌握的线索于3月4日下午组织警力驱车来到肇事人所居住的胶州市胶北街道泉子崖村进行寻找,经多方走访摸寻后发现该肇事车辆正停在因疫情封闭的村内,经仔细勘察车辆发现,该车右后轮眉处有刮擦损坏痕迹,与逃逸车辆十分吻合。民警继续扩大侦查范围,深入走访得知车辆使用人董某某在庄口防疫站工作,在知情人的指引下终于寻找到董某某。
在民警出示的证据面前,惴惴不安的董某某对自己涉嫌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遂后,民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现场开取强制措施凭证,将肇事人董某某、涉案车辆一并带回大队驻地继续调查询问。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