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条叫做“新冠高架路”的高架路最近引发热议,因为它跟新冠病毒撞名了。
不少网友给青岛政务网政府信箱写信呼吁改名,认为“新冠高架路”这个名字不吉利。
这条路到底改不改名?
青岛官方回应:9年前命名,合法合规。
新冠高架路2015年开通,是打通青岛市区的又一条交通动脉。新冠高架路沿冠县路、新疆路、渤海路向北高架,分别跨过普集路、铁路货场后接入昌乐河右岸,向北主线分为两幅,分别沿昌乐河两岸高架,经昌乐河立交接入杭鞍高架路,全长约3.5公里。
这次疫情,让新冠高架路蒙上一层尘埃。于是有网友在青岛政务网发文称,“建议把新冠高架路的名字改了,这样继续叫下去太不吉利了!绝不能起病毒的名字啊。”
对此,青岛市民政局回应称,
新冠高架桥是2011年由市政府命名的,北起杭鞍高架路,南止莘县路立交桥,命名合法合规,符合《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
当天,此网友再次发信,称“新冠”二字确实伤害全中国人民,特别是湖北人民的感情,还是希望职能部门能再斟酌一下。对此,青岛市长信箱再次回复称,青岛市民政局进行了落实,新冠高架早在2011年就已命名,命名合法合规,高架桥的开通为周边老百姓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全长约3.5公里,
为了保证道路名称的稳定性,还是建议可改可不改的一般不予以更名。
还有人建议将“新冠高架路”更名为武汉高架路。青岛市长信箱给了类似的答复。↓↓↓
对此,不少网友也认为没必要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