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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口罩预约系统”调整须知(2020年2月22日)后天起暂停“门店自取”

2020-02-22 19:49 来源:青岛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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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广大市民反映,为减少人员集聚,自2020年2月24日(含)起,暂停“门店自取”口罩预约方式。

2.前期市民放弃预约各门店购买资格的口罩,将于2月23日在“门店自取”预约系统中全部投放,当天预约成功的市民可在2月25日(含)前到预约门店购买,逾期不再保留。

3.市民可继续通过“快递配送”方式自愿预约购买。自2月25日(含)起,“快递配送”预约系统开放时间,按照快递公司不同分为每天上午9:30和10:00两个时段。邮政、顺丰等量承担配送任务,市民可自行选择配送公司。

4.快递配送费用仍为13元/件(含5只口罩费用和运费)。

5.如有市民预约信息不准等配送异常问题,请咨询以下电话:邮政快递:55665656、83890500;顺丰速运:95338、8707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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