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月20日讯(记者 丁淑华)当前,全国人民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与新冠肺炎疫情进行坚决斗争。习近平同志强调:“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虚拟现实、云计算、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得到大量应用,推动了疫情信息准确报送,疫情监测和远程会诊的可视化、精准性;提高了防控疫情时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落实了“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互联网+审批服务”为复工复产的企业“开绿灯”“秒批”……
青岛在积极防控疫情过程中,“数字”的作用已显现出来。加快推进数字青岛建设,可以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塑造城市竞争新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数字青岛发展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数字经济,有助于青岛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创造新的增长动能,构筑产业竞争新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
(附原文)
数字青岛2020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数字青岛发展规划(2019-2022年)》,加快推进数字青岛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加快发展新一代数字设施
(一)升级改造信息通信网络。编制出台青岛市5G基站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并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市通信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高速光纤宽带网建设,扩容城域网带宽,推进全光网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宽带普及提速,全市固定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85%,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88%,200M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50%,农村100M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50%。推进5G网络部署和商用推广,加快建设多功能杆、柱、桩等新型智能感知设施,支持5G规模组网建设,基本建成覆盖中心城区的5G移动网络。完善海洋信息通信网络,构建近海移动通信基站群,海上3G、4G、5G、NB-IoT近海网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完成全市互联网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IPv6改造,新入网网关、路由器等固定终端支持IPv4/IPv6双栈,完成LTE核心网、接入网、承载网、业务运营支撑系统等IPv6改造,新入网移动终端支持IPv4/IPv6双栈。(市委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网络应用基础设施。推进城市大数据中心建设,汇聚政府部门、电信运营商、公共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等平台数据,初步实现网民、企业和政府三类数据的汇聚。建设开放式重点行业大数据创新平台,利用开源模式和开放社区资源,吸引广大开发者参与,促进共性技术研发,在重点行业领域建成一批重点行业大数据平台。推进城市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云计算开放创新平台,扩大政务云建设规模。(市大数据局负责)
二、培植壮大数字经济新动能
(三)加快特色数字经济园区建设。鼓励各区(市)建设特色明显、辐射带动性强的数字经济园区,培育市南软件园等数字经济示范园区,加快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华为科技产业城、金蝶软件园、华录山东总部基地、蓝谷高新区数字经济园区、大数据云计算综合示范园区、金口视频大数据中心、浪潮青岛大数据产业园和轨道交通智慧产业园、青岛地理信息产业园、夏庄智慧产业生态城、莱西大数据VR数字小镇、山东大学-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中国网络空间安全(青岛)产业园、华大基因北方中心等一批数字经济园区和项目建设。(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进5G高新视频园、青岛国际创新园、青岛国际特别创新区等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市大数据局,李沧区政府、崂山区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高标准建设中国软件名城,培育一批面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区块链领域的骨干型、创新型企业,全面提升园区综合实力与品牌影响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初步形成1-2个核心引领性信息产业特色发展集聚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540亿元,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235亿元,大数据、云计算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60亿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大型龙头骨干企业的产业优势,大力培育公共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型软件,在工业软件领域形成初步发展规模。加快自主可控的智能设计与仿真、制造物联与服务、工业数据处理等高端工业软件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形成一批面向智能制造的工业APP和解决方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重点支持崂山区青岛芯谷、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生态园集成电路产业基地、歌尔微电子研究院等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建设,初步形成集研发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终端产品生产和人才培养培训“五位一体”的产业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崂山区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安润集成电路芯片封装测试及研发中心、芯恩集成电路制造、碳化硅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集成电路产业园等项目建设(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管委、莱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海尔国际信息谷、海信信息产业园等新型显示产业园、家电及电子信息国家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打造世界级智能家电产业集群。建设地理信息产业园,打造集终端产品研发、卫星导航芯片、集成电路、北斗卫星应用于一体的产业集聚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青岛国家保密技术产业园等相关产业园区做大做强,打造保密技术产业高地。(青岛高新区管委、市委机要保密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技术协同发展,推动国家级虚拟现实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青岛市虚拟现实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崂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人工智能产业聚集,支持一批人工智能重点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深度赋能本地优势制造业产业,推动人工智能基础软硬件本地配套建设,构建梯次连续的人工智能生态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托市南区动漫产业园、崂山区国际创新园、青岛西海岸新区东方影都等园区,加快超高清视频技术在家庭娱乐、医疗健康、工业制造等领域融合应用,推动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南区政府、崂山区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初步建成1-2个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车辆应用发展“特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即墨区政府、莱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布局量子通信、海洋超算等高端前沿信息产业,先行建设量子保密通信“齐鲁干线”及城域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应用超级计算提升海洋领域下一代国产超算能力。(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大数据局,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快支撑工业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型智能网关应用,规模部署IPv6。(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初步形成5个功能完善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企业上云平台,上云企业数量达到2万家,重点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得到广泛应用。构建工业互联网创新体系,推动工业互联网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初步建立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支持传统产业装备智能化升级改造,培育5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建成10家智能工厂和30个数字化车间,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84。加快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涵盖设备安全、控制安全、网络安全、平台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工业互联网多层次安全保障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六)发展智慧信息服务业。积极发展互联网数据服务等行业,推动百度(青岛)创新中心、青岛-亚马逊AWS联合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发展以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生产性信息服务业,形成一批面向制造、金融、物流、交通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发展智能商业服务,提供基于大数据的精益生产、精准营销、精准决策等商业化服务。(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国家级、省级互联网型开放式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数字化设计企业,发展制造业电子商务外包服务,支持面向制造企业的公共信息技术平台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加快发展基于数字化的新零售、分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在医疗、养老、家政、教育、健康、体育等领域推动建设一批大型生活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与实体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年网络零售额达到1600亿元,生活性服务业智慧化水平明显提升。(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发展数字商务新业态,推动产业集群电商化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服务外包,建成新兴产业孵化与双创示范基地。(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李沧区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胶州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青岛保税港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发展特色高效现代数字农业。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深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产运销”电子商务一体化发展,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智慧农业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打造一批数字农业示范样板。强化品牌培育,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包装、运销各环节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提升。构建质量智慧监管体系,实现市、区(市)、镇(街道)三级追溯信息互联互通。初步完成青岛市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共享数据中心建设,汇集整合畜牧业安全监管、农药监管、农产品质量追溯、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等信息平台数据资源。(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中国建材·凯盛浩丰智慧农业田园综合体建设,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美丽乡村和智慧农业小镇的国家级样板。(莱西市政府负责)推进全国土地数字化暨华为智慧农业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建设,打造盐碱地稻作改良国家示范推广基地、土地数字化国家级科研平台和国内外盐碱地稻作改良产业链生态圈联合创新总部基地。(城阳区政府负责)
(八)提升重点行业数字服务能力。加快智慧港口建设,推进港口物流电商云服务平台试点工程建设及应用,推动建设物流信息交易平台,借力“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网络货运新模式,形成智慧物流典型示范应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青岛港多式联运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运输方式、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共用,实现沿海港口、内陆无水港及多式联运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风险预警体系,提高监管工作信息化技术化水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搭建开放式大数据服务平台,推进金融服务信息支持平台建设,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信息查询服务,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旅游与文化、教育医疗、行政服务、社会保障与社区服务等领域,推动全市综合支付云平台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建成1-2家全面数字化景区,初步建成旅游大数据服务平台。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加快青岛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中国(青岛)新媒体基地建设,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大力发展内容创意、数字媒体、3D动漫、VR/AR游戏和视频等数字产品,培育1-2家数字出版骨干企业,青岛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年产值达到50亿元。(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与推广应用,拓展“单一窗口”特色服务功能,优化进口换单、押箱、提箱等业务系统,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通关服务,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市口岸办负责)
(九)加快园区数字化转型。启动数字园区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创新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推动园区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建成2家示范性数字园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普及率达到40%。构建园区管理与服务平台体系,提升园区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数字经济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国产化产品公共研发支撑平台、适配测试平台等第三方服务设施,提高信息技术认证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能力。(李沧区政府负责)
三、打造政府数字治理新模式
(十)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市、区(市)两级信息资源共享率和公开率分别达到40%和13%。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印章系统,完善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及相关服务体系。建设全市统一移动端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移动端政务服务事项资源整合,为市民提供掌上“一站式”办事服务。(市大数据局负责)加大“互联网+审批服务”推进力度,完善网上审批平台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建设,行政许可网上可办率达到90%。加快“审批服务智能化”发展,推进“秒批”改革,初步建立“秒批”工作规范和清单。(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完善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青岛站点建设,将市、区(市)、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平台运行管理,初步实现“一网通办”。(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电子税务局建设,丰富线上办税渠道,实现主要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市税务局负责)加快建设青岛市非税管理和收缴平台,推动非税管理票据和收缴电子化,实现非税便捷支付。(市财政局负责)搭建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事项网上运行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电子、纸质、音像记录方式相互融合和行政执法实时监督。(市司法局负责)
(十一)推进政府协同办公数字化转型。建设市级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初步实现与省平台对接,推进全市统一的政务移动协同平台建设,搭建移动工作门户。推进全市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实现全市范围内统一使用集约化平台对网站进行管理。推进重点项目可视化大数据服务督导平台建设,完成金宏办公和移动办公系统升级。(市大数据局负责)推进智慧档案馆二期工程建设。(市档案馆负责)
(十二)提升政府治理决策数字化能力。推动政府决策系统平台建设,整合汇聚各类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建立政府决策支撑模型,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开展政务决策大数据应用创新行动,在经济运行、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形成一批典型示范应用,实现政府治理决策模式创新。(市大数据局负责)加强经济动态监测、趋势研判和综合分析大数据应用,初步建立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平台。(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快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和财政数据中心建设,深化财政数据分析和应用,辅助财政管理和决策。(市财政局负责)加快构建审计综合作业平台、审计数字化管理平台、审计大数据中心、综合服务支撑系统,形成数字化审计体系。(市审计局负责)建立统计数据资源整合与应用分析平台,实现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计和社会第三方统计数据互补运用和关联分析。(市统计局负责)
(十三)推进重点领域协同精准治理。推进城市智慧云脑建设,汇聚政务数据、城市运行数据和社会数据,推动数据治理和交换共享,实现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市大数据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整合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完善行业智慧化平台,数字城管覆盖率达80%。(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加快建设智慧林业和园林地理信息、森林防火预警监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预警等系统。(市园林和林业局负责)推进大数据、物联网、卫星遥感等技术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快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资源中心,完善环保云平台、一站式访问门户、场景化核心应用、大数据应用等系统,构建生态环境数字监测网络,生态环境大数据资源中心初步建成,大气、水、土壤、生态、辐射等多种环境要素及各种污染源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构建统一的数字化市场监管机制,推进市场管理风险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建设。(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推动应急通信网络和应急平台建设,加快城市基于14G频段的宽带数字集群专网系统建设,推进应急信息的整合共享,加强应急大数据挖掘分析应用,推动市级应急平台与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衔接,并与各区(市)应急平台贯通,形成一体化全覆盖的应急管理体系。(市应急局负责)深化“平安青岛”建设,持续推进“雪亮工程”,推动应急响应和指挥决策、公共安全大数据等综合应用,推进云计算、智能感知、视频大数据等平台建设,推进部门视频联网整合共享,构建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和数字化应急指挥体系,初步建成公共安全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实现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自然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公共信用数据库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深度融合与协同使用。(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民生服务数字新体验
(十四)推进民生服务便捷化。推进智慧校园特色学校、智慧书法教室、教育E平台等项目建设,构建集教育管理、教学资源、智慧校园于一体的一站式“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加强优质资源汇聚与共建共享,探索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与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入融合,数字校园建设覆盖率达到95%。(市教育局负责)推进健康青岛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医疗数据共享和电子健康档案动态利用,完善就诊、家庭医疗、远程医疗、政务服务等应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70%。(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依据国家和省统一标准规范,建设青岛医疗保障信息化平台。(市医保局负责)深化“一网一库一卡一号一平台”建设,推进智能人社服务系统、“智慧人才”系统、社会保险大数据智慧应用平台、公共就业大数据监控平台等建设,全面推行“一键通办”人社公共服务,推进“政企直通平台”和“社会协同合作平台”建设,提升人社服务输出能力,实现社保覆盖率达到995%,网办率不低于80%,不少于20个人社服务事项实现“一键通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进金民工程一期建设,创新青岛特色、可复制推广的民政服务新业态。(市民政局负责)推进数字社区和智慧街区建设,建成10个数字社区示范点和5个智慧街区。(各区、市政府,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智慧体育平台、体育资源及IP交易平台。(市体育局负责)
(十五)推进城市运行智慧化。建设城市运行综合监测、智能决策支持等平台,为全面、直观掌握城市运行状态提供支撑,辅助决策。(市大数据局负责)加快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推进交通服务数据共享融合,加快青岛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巡游出租汽车智能化监控管理与服务、近海船舶综合管理、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信息服务、现代航运服务信息化支持保障等系统和平台建设。加快通行费移动支付、高速公路车道高清车牌识别等工程建设。(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快米图出行平台建设,打造高效、便捷的定制城际出行服务。(交运集团负责)推动智慧城阳治理监测(应急指挥)中心、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CIM城市大脑智能管理平台、平度市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城阳区政府、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管委、平度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乡村服务数字化。加快乡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通信运营企业提升服务质量,行政村4G网络覆盖率达到99%。(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开展益农信息社建设,建设4000个有持续运营能力的益农信息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农村延伸,不断扩大政务服务种类和覆盖面。(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区(市)、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数字化改造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稳步发展。(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加强数字化转型支撑保障
(十七)完善数据资源服务体系。统筹全市基础数据资源建设,整合各类信息平台、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资源,健全基础数据资源动态管理体系,建立数据模型体系、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和更新维护机制,基本建立城市数据资源服务体系。(市大数据局负责)加强海洋大数据统筹,对海洋生态、海洋经济、海洋监管等数据资源进行整合、统一管理,完成海洋大数据中心的初步设计。(市海洋发展局负责)汇聚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智能感知数据,加强大数据在治安防控、城市管理、生态保护、市场监管等社会治理领域的深入应用,初步形成支撑社会精准治理、多方协作治理的大数据服务体系。(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大数据在健康医疗、社保就业、教育文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旅游等社会服务领域的深入应用,基本形成民生服务大数据支撑体系。(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托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优化市场化数据资源交易服务机制,建立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和数据资产交易规则,加强数据资源流通服务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保障,初步建立安全有序的数据交易渠道。(市大数据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数字空间安全保障。完善网络安全保障制度,全面建立网络安全监测、信息报送、信息通报、应急处置等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建立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的网络安全评估指标,建设大数据、云计算环境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体系,力争开展重点领域网络安全评估。(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政务领域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全面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能力。(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加强网络安全动态感知、应急指挥,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责任落实。(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创新产业扶持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数字青岛建设资金纳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加快完善专项资金申请发放、绩效管理、调度激励、新动能激励等制度。(市财政局负责)改进税收优惠备案方式,简并优化纳税申报,根据税务总局试点情况逐步建立信用积分制度。(市税务局负责)
(二十)营造数字青岛发展环境。加强对数字青岛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落实,对责任单位年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督导。(市大数据局负责)破除行业壁垒,推动各行业领域在技术、标准、成果转化等方面充分对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市政府办公厅、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渠道更加多样。(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引导企业推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优化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政策,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数据流通交易、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标准体系、管理制度、地方法规等,全面启动各领域制度建设。(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数字青岛建设宣传力度,借助各类展会和论坛,及时传递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建设发展的新成果、新成绩、新成就,深入宣传数字青岛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重视数字青岛建设的舆论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