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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里发话!持有这张卡的一律予以通行,这样办​→

来源:在青岛 作者: 责任编辑:胡白雪 2020-02-17 15:18:29 字号:A- A+

记者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获悉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有序推动复工复学

保障在鲁人员顺利出行

我省将启用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


在山东省境内居住、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办理健康通行卡:


(一)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


(二)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


(三)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未满14天的;


(四)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行申报个人健康相关信息,经社区(村)防控小组审核并加盖社区(村)公章后生效,有效期5天。


各地各单位对持卡人员一律予以通行,且不再实施隔离观察。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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