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国家、省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13号),畅通疫情期间参与技能培训的渠道,支持企业和各类城乡劳动者积极参加线上培训,实现企业停工不停训,劳动者停工不停“功”。 疫情期间,鼓励各类企业依托自有网站或第三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对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确定。
其中企业通过线上开展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完成课程并经线上考核合格,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按每合格1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组织职工线上培训,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在上一个岗位技能培训结束后,方可参加下一个岗位技能培训,同一个岗位技能培训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此项政策实施,同时解决了企业职工培训的工学矛盾问题,也有效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自我培训能力弱、难以自主开展培训的问题,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各类优质培训平台资源自主开展职工培训,进一步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孙倩处长说。
此外,为推动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线上培训顺利开展,凡是需按照青人社规〔2018〕18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信息登记,对在疫情前已进行培训信息登记,但培训课程未结束的,也可对剩余课程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进行。企业应确保线上培训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在疫情防控期间,国家明确5个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省人社厅推荐4家线上培训平台对个人提供免费线上培训服务,我市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主进行选择,同时,也可自主选择中国境内其他资质合法,信用良好,提供公益服务的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参加线上培训。
不仅如此,我市还对线上培训平台给予培训补贴。目前,经国家、省、市人社部门推荐的线上培训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线上培训服务的,可享受补贴。线上平台可根据通过本平台培训且线上考核合格的重点群体人数,通过青岛就业网进行申领,我市将按照青人社规〔2019〕10号明确的相同职业(工种)等级补贴标准的20%给予线上平台培训补贴。 在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以下称重点群体)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并经线上平台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根据个人实际在线培训学时,按照每学时5元的标准,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总额不超过本人户籍所在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60%,但同一个职业(工种)等级培训不能重复享受。
为给劳动者申领生活费补贴提供便利,我市实行平台培训补贴和参训人员生活费补贴同步审核和拨付,其中生活费补贴实行政策找人,不需要个人申领。疫情结束后,承担线上培训任务的平台通过青岛就业网提出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将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分别发放至平台和劳动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