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病友及家属:
你们好!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院根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卫健委制定的各项防控措施。在此,我们特为前来我院的患者及家属,整理了这份特别的温馨提示,请您来院前仔细阅读。
No.1
如无特殊事宜,请避免探视(能不探视则不探视)。可采取电话、微信、短信等慰问方式,以免交叉感染。
No.2
是否需要陪护,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决定并开医嘱,需要陪护者护士会进行床旁告知并在患者床头进行“留陪人”标识,每位患者限留1位陪护。
No.3
探视、陪护人员请戴好口罩,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医院区域。口罩必须遮住口、鼻,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挡、包裹,没有纸巾时注意用手肘部遮挡,不随地吐痰。使用过的纸巾、口罩扔入黄色垃圾桶里。
No.4
进入诊疗区域,注意手卫生(勤洗手),接触公共物品后应注意正确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液,做到手掌、手背、指缝、指头、腕部全部清洁到位。
No.5
病区将实行门禁管理。谢绝探视。为减少人员聚集,建议患者及陪护尽量在医院食堂订餐,食堂将按时将餐食送到病区。各病区三个时间段允许陪护人员出入:6:30-7:30,11:30-12:30,17:00-18:00,每次每位患者仅限1人陪护或探视,各监护室探视时间以科室通知为准。
No.6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来院探视、陪护:
△ 发热(37.3度及以上);
△两周内曾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两周内与来自上述地区的人员有过接触史;
△两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有发热、乏力、腹泻或呼吸道症状如干咳、胸闷、气促等不适症状;
△聚集性病例(聚集性病例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个单位等发现1例确诊病例,并同时发现1例及以上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的情形)
以上事宜,意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敬请广大患者理解!为了避免感染,请各位患者及家属加强自我防护,出门戴好口罩,平时注意勤洗手,多通风,尽量少去人流聚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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