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1月27日下发通知,我市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 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各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通知》指出,各级领导班子负责同志一律停止休假,全部到岗到位、靠前指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敏感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记者 薛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