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11时许,正在辖区巡逻的八大峡派出所110民警接报警称,在公交车上发现一名猥亵妇女的男子,急需民警处置。接报警后,110民警刘崇智、郝杰、辅警张亚平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此时男子已被车上的乘客控制住。经了解,民警得知当天受害人乘坐公交车时,坐在其身后的男子一直对其进行猥亵。民警将男子带至八大峡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问,违法行为人李某(男,34岁,临沂人)当天乘坐公交车时为追求刺激趁受害人不备对其进行猥亵。李某对自己猥亵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以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