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26日讯 2020年1月1日,《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将予以施行,为使《禁放规定》“进楼入户、家喻户晓”,市南公安分局会同市南区教体局在全区12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禁放烟花爆竹“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12月9日,市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云南路派出所走进市南区定陶路小学。社区民警李文国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放烟花爆竹主题教育课”,并向每一名学生发放了《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活动中,100余名学生代表在“保护环境,禁放烟花爆竹,你我共参与”的宣传横幅上签名。
12月16日,市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八大关路派出所走进市南区文登路小学,和学校师生及部分学生家长共同开展“小手拉大手,禁放烟花爆竹,维护蓝色家园”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张建警官向大家详细讲解了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和《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并向参加活动的每一名学生发放了《烟花爆竹禁放告知书》。
通过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提升禁放意识,落实禁放措施,使禁放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