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26日讯 (记者 刘茹霞)《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6日起开始施行。《办法》指出,对于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将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12月26日,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的常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镇江路街道办事处召开垃圾分类工作会议。镇江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冷严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朱磊、镇街道副主任王伟及街道相关科室及社区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会议。
垃圾分类体现的是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中,大家共同学习了《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镇江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伟用生活化的语言将三十九条管理办法做了讲解。
“曾有人把垃圾比喻成放错地方的资源,在人与垃圾的战役中,我们应该把垃圾从敌人变为朋友。”辖区居民代表史卫红阿姨为大家讲解了日常垃圾如何变废为宝,成为生活的“好帮手”,并向居民发出倡议:做好垃圾分类,从自身开始,养成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物的生活习惯。
和谐宜家物业公司代表表示,将以此次垃圾分类工作会议为契机,通过街道、社区、物业宣传的深入开展,分类活动的全面展开,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在社区的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
垃圾分类是一项全民性的工程,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低碳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参会人员共同签署《垃圾分类工作承诺书》,承诺参与垃圾分类,准确投放垃圾,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让辖区更加清洁美丽,使家园天更蓝、水更清。
最后,镇江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冷严冰就镇江路街道垃圾分类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冷严冰强调,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是必须啃下的硬骨头,抓得越早越主动。要牢牢把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具体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有效措施调动居委会、网格党支部、业委会、物业公司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党组织领导下“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要充分发挥党员中心户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员带头、党员联户、党员进社区等形式,让社区党员争当垃圾分类先行者,让广大党员当好垃圾分类宣传员、指导员和监督员,形成全体党员带头参与分类的良好局面。同时,街道要建立起督查考核常态化机制,全面对垃圾分类宣传动员、设施投放、标识指引、台账建立、示范建设、分类效果等工作进行督导、考核,以考核为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向纵深推进。
据了解,下一步,镇江路街道将发挥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引领作用,提高辖区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的常识,从源头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为辖区各物业小区居民营造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