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朋友圈又又又被刷屏了
为啥呢?
青岛人社、医保、税务暂停信息系统服务
那是为啥呢?
按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的工作部署
2019年12月27日18:00--2020年1月6日8:00
相关系统升级
在此期间
全市医保窗口服务和网上服务以及院端联网结算等医保经办服务业务将受到一定影响
不少参保人和医疗机构不明白了
纷纷咨询暂停期间医保业务办理问题
白紧张,放轻松
为此,市医保局认真细致地梳理了
升级期间医保各项业务的应急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现为大家奉上详细办理指南
暂停时段请注意
2019年12月27日18:00——12月30日8:00,2019年12月31日18:00——2020年1月1日8:00,暂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机构端所有联网业务(含异地);暂停省内异地社保卡刷卡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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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18:00——2020年1月1日8:00,暂停医疗保险机构端门诊大病变更、门诊统筹签约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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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18:00——2020年1月6日8:00,暂停全市医保经办机构所有医疗、生育保险业务;暂停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医疗APP、护理评估APP等服务事项办理;暂停医疗机构端诊间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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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系统暂停期间,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正常对外服务,全市医保工作站将暂停受理医保经办业务。定点医院和药店POS机刷卡购药不受影响。
医保业务这样办
为了尽量降低系统暂停给广大参保人带来的不便影响,市医保局对系统暂停期间的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认真筹划,参保人可参照办理相关医保业务,做好前期打算。
入、出院业务
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和护理服务机构入、出院的(含异地),可以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进行刷卡登记和出院结算。
门诊大病业务
1、门诊大病患者原定于系统暂停期间就诊的,可提前至12月27日系统暂停前就诊、开药、结算;确需系统暂停期间就诊的,要先行垫付医疗费,待系统恢复后在医疗机构进行补报。
2、新申请门诊大病的参保人,可将相关材料递交给经办机构窗口或定点医院,对于即时审批的病种,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手工审核,写明核准病种、时间及核准人员后即可享受待遇;对于常规病种实行延时审核,系统恢复后集中录入,7个工作日办结。
3、对在2019年12月27日-31日期间要求变更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2020年度可以进行二次变更。
门诊统筹业务
门诊统筹患者原定于系统暂停期间就诊的,可提前至12月27日系统暂停前就诊、开药、结算;确需系统暂停期间就诊的,要先行垫付医疗费,待系统恢复后在医疗机构进行补报。
特药特材申请业务
原则上系统暂停期间不做特药特材即时审核业务。参保患者可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定点医院,待系统恢复后由医院按规定进行上传、审核。
异地医疗备案业务
参保人办理异地医疗备案的,可将材料递交至经办机构窗口,系统恢复后由工作人员录入系统进行备案,备案时间自受理之日起计算;参保人在医院办理异地转诊的,由医院留存相关材料,系统恢复后上传。
各类医疗费手工报销
参保人办理医疗费手工报销的,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审核,待系统恢复后由工作人员录入系统,报销时限相应顺延。
意外伤害审核业务
意外伤害住院审核业务由医院提交,实行延时审核,系统恢复后反馈结果。
护理保险待遇申请业务
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参保人申请护理保险待遇,工作日拨打电话申报。
居民医保缴费业务
本市户籍的居民办理参保缴费由经办机构先行登记,系统恢复后工作人员通知参保人及时缴费。
特别提醒
因系统暂停期间无法查询参保人参保状况及就诊结算信息,也就无法确认参保人待遇资格,所以有可能出现即使受理了申请材料但也不能办理相关业务的情况。请办事的参保群众理解。
其他业务需关注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系统暂停期间也不能办理相关业务,主要有:定点社区、定点门诊、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续签外网申报及服务协议终止;定点社区医保医师、护士外网备案(包括新增、撤销、终止等);定点医院医保医师备案(包括新增、撤销、终止等);护理保险新增定点申请等。社区、门诊、药店新增定点申请时间由2020年1月2日至1月8日(每月前五个工作日)调整为1月6日至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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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生产企业医疗保险药品基本信息外网备案,在系统暂停期间停止申报。
这次升级
系统规模大
工作量大
暂停服务时间长
经办模式也有了新变化哟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
市医保局的工作人员正加班加点
扎实有序地进行系统改造升级
保证新系统平稳顺畅上线运行
系统暂停期间
如有疑问
请关注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办事服务模块
或拨打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
短暂的打扰是为了长久的便捷。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