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5日讯(记者 王虹程) 日前,即墨区纪委区监委对北安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原负责人王风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风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吸收存款提供帮助,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腐化堕落,道德败坏;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王风昭作为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无视党纪国法,肆意侵害国家利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即墨区纪委区监委决定给予王风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