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获悉,日前,青岛西海岸新区一家养殖园因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50%以上,违法程度为“特别严重”,被依法处以80万元的罚款。该案件线索已经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今年8月份,群众举报张家楼镇西安子村北侧春晖养殖园内有污水排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此开展多次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在检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时发现,该养殖园污水沉淀池南侧另接有桔色软管,周边古力有污水冒溢痕迹和污水外排痕迹,根据外接管道的走向和污水外排的痕迹。执法人员顺藤摸瓜,追本溯源,在养殖园区南侧发现有2个水坑,水坑四壁及底部均未作防渗处理,坑内存有大量的黑色污水。
随后,执法人员要求该养殖园负责人将污水沉淀池外接管道处的水泵开启,发现沉淀池内黑色污水未经处理,通过外接桔色软管排出,最终流入渗坑,同时,距渗坑较近的养殖园外东南角处有小股污水流出,外排周边环境。执法员对该养殖园内2个渗坑的污水进行了水质采样,该单位现场负责人进行了签字确认。
最终,今年8月28日,该局执法人员会同张家楼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对春晖养殖园内的污水泵及其外接桔色软管进行了扣押。向其下达了《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环境保护查封、扣押决定书》。9月30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向养殖园经营者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关于“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鉴于春晖养殖园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50%以上,违法程度为“特别严重”,对养殖园经营者处以80万元的罚款。
据悉,目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已依法将该案件线索移交公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