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瞩目的“双11”总算过完了
怎么心里还有些空落落的呢
让人想不到的是
“双11”才过了几个小时
“退货”都上新浪热搜了!
这么简单又直白的热搜
也是没谁了
↓↓↓
点灯熬油抢回来的宝贝
为啥一言不合又要退呢?
来看看网友们的回答吧~
原因一:买贵了,退
(上学时候应该是数学课代表吧~)
原因二:买错了,退
(剁手之前不能多思考下吗?)
原因三:不发货,退!
(脑回路也是很清奇)
原因四:被迫的,退!
(包邮区看完流下同情的眼泪)
如果你觉得买了又退太麻烦
那你是没看到下面这些吐槽
想退退不了
因为
已经发货了
今年快得不像话的发货速度
衍生出了一个新的名词
↓↓↓
其实吧
从历年双11之后
各地消协组织收到的投诉看
真正让剁手党们铁了心要退货的
还是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
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No.1
商家虚假宣传,未按承诺履约
“双11”购物投诉中,多家经营者被投诉存在虚假宣传情况,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商家采取各种手段不履行承诺。
No.2
活动结束后降价,商家不退差价
“双11”之前,消费者在网络商城以较高的价格购买商品后,商品在“双11”降价,按照网络商城“价格保护”的承诺,消费者提出退差价,商家不予以处理。
No.3
订单地址不能改,重新发货另付运费
消费者“双11”期间下单购买商品,系统提示下单当天无法修改地址,第二天可修改,但第二天商家自动发货,消费者无法修改地址,而商家表示若要修改地址需要消费者承担运费。
如果你还在犹豫要不要退货
请看以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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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无理由退货,应该怎么理解?
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除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几种特殊情形外,均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买到假货,可以要求赔偿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第四十四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如发现网店经营者有知假卖假等涉及欺诈行为,可主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价款三倍的赔偿;当网络销售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时,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买到问题食品,可以要求赔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商家不给退货怎么办?
应妥善保存商品信息、支付订单、聊天记录等购物凭证,向第三方平台投诉协商解决,或者拨打1231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来源:据贵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