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在微信群发文称:“2019年警方最新发布的信息,自2019年10月起,驾驶证满30年后自动降级。”对此,@黑龙江垦区网警巡查执法核查后表示,此为谣言。
捉谣记查询发现,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第七十八条,确实存在驾驶证降级的情况,具体如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可见,其中并不包括网传的驾驶证满30年后自动降级的情况,请广大车主不必过于担心,认真准守交规法规即可。
题图来源:新华社(图文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