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决定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6省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方案强调,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
从2013年8月首个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再到此次批复的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目前,我国已累计批复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继上海自贸区挂牌后,2015年4月,广东、天津、福建第二批自贸区获批;2017年3月,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第三批自贸区获批;2018年9月,海南自贸区获批;本次,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作为新设自贸试验区获批。自贸区增多,说明前期自贸区改革实验获得成功,也意味着我国改革开放迎来新高度,山东发展步入新时期。
一,自贸区,新高度
在我国40年的改革开放历史上,通过设“区”,摸着石头过河,最终达到以“点”带“面”的目的,一直是一条稳妥的路径。
从政府来说,各地设置有各种“开发区”;以国境为限,以海关内外为界,设有“保税区”和“综合保税区”,还有“出口加工区”;今天的“自贸区”是一个新鲜事物。
不同的“区”,含义不同。“开发区”,包括国家级开发区和地方自行设立的开发区。在开发区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各级政府制定有不同的优惠政策。
“保税区”处于“境内关内”。国外原材料进入保税区内生产加工,完成之后再次运送到国外,不用缴税;但商品进到国内,需要过关,则需要缴税。如果是国内原材料由保税区以外的区域进入保税区,进行生产加工,然后出口商品到国外,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即过关先要交税,商品出口后可以退税。
“综合保税区”仍然处于“境内关内”。“综合保税区”是在享受“保税区”种种便利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特权”: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加工区”处于“境内关外”,政策比“保税区”更开放。出口加工区的规则是,凡在出口加工区投资建厂的企业从国外进口和生产设备、原料、燃料、零件、元件及半成品的,一律免征进口税;生产的产品出口时一律免征出口关税。
“自贸区”属于“境内关外”,在所有“区”中,政策和规则最优惠。从国际国内情况来看,“自贸区”和“保税区”的区别是:
1,保税区进口货物卖到国内要交税,出口货物只有在出境的情况下才能免税;而自贸区不管进口还是出口,都是免税的。
2,保税区的货物存储有时间限定,一般为2-5年;而在自由贸易区内,货物存储期限不受限制。
3,保税区内的货物是“暂不征税”,对货物采用账册管理方式;而在自由贸易区,主要考虑货畅其流为基本条件,多数自由贸易区采取门岗管理方式,运作手续更为简化,交易成本更低。
4,保税区在海关的特殊监管范围内,货物入区前须在海关登记,保税区货物进出境内、境外或区内流动有不同的税收限制;而自由贸易区是在海关辖区以外的、无贸易限制的关税豁免地区。
5,保税区的功能相对单一,主要是起中转存放的作用,对周边经济带动作用有限;而自由贸易区一般是物流集散中心,大进大出,加工贸易比较发达,对周边地区具有强大的辐射作用,能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从国际国内情况来看,“自贸区”和“出口加工区”的相同之处是同属于“境内关外”,但“权益”比“出口加工区”又“更上一层楼”:自贸区不管进口还是出口,都是免税的。出口加工区出口商品,因为不用过关,所以不交税;但出口加工区的商品进到国内,则需要交税,因为这视同进口。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自贸区”是目前国际国内最优惠的发展区域,“自贸区”关税水平低、政府干预少,最大的特点就是贸易自由化。
二,自贸区设立,山东将在哪几个方面发生重大变化
《总体方案》提出了各有侧重的差别化改革试点任务,山东自贸试验区提出了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海洋特色产业和探索中日韩三国地方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大众日报·新锐大众记者观察认为,山东设立自贸区可以产生“一石三鸟”之效。
1,对内改革的“提振剂”
7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题为《究竟该向南方学什么?——潍坊市委书记南方考察归来的“发展之问”》的文章,选摘了潍坊市委书记惠新安南方考察归来的讲话,其中一句话是“政府对民营企业最大的支持,就是不干预”。这句话说的是“政府管理越位”的问题。
政府职能管理,一般有三种情况:不到位、越位、到位。“不到位”就是懒政,该管的不管;越位,就是管过了头,而过犹不及;到位,就是恰到好处,增之一分则太多,减之一分则太少。显然,“不到位”和“越位”都不好,政府管理“到位”最佳。
现实中,“越位”管理的情况比较多,这也就是惠新安发出“最大的支持,就是不干预”感言的背景所在。而“自贸区”的管理,正是以“政府干预少”为重要特征,有很大的改革探索权,在管理上拥有很大自主权,而且在税收优惠、放管服改革、外资准人、金融开放和负面清单管理方面有一定特权。
以上海为例。2013年上海自贸区建立后,在政府职能转变、金融制度、贸易服务、外商投资和税收政策等方面实施多项改革措施,大力推动了上海市转口、离岸业务的发展。其中,上海国际贸易的“单一窗口”改革最具典型意义,企业申报数据项在船舶申报环节缩减65%,在货物申报环节缩减24%。先入区、后申报,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十检十放”等监管制度创新落地实施,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口岸监管服务模式。上海自贸试验区还开展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先照后证”、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自由贸易账户、宏观审慎的金融综合监管制度、“证照分离”、分类综合执法等一系列重大基础性改革,其制度创新,激发了市场创新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
上海的经验对各地都有启迪。本次,方案要求山东“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投资促进和保护机制、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这就需要管理上的改革“到位”。设立自贸区可以起到改革“提振剂”的作用,有助于各地探索出新的行政管理方式和模式,提高管理效率。
2,对外开放的“催化剂”
六个地方的自贸区设立之际,正是中美贸易摩擦加大、国际贸易壁垒增强的时刻。增加设立自贸区,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中国自信的象征,“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咬定青山不放松”,坚持改革开放的强国之路不动摇。
自贸区的特点就是低关税甚至零关税,完全自由贸易,让贸易便利化,这就大大减少进出口的成本,化解了种种贸易壁垒。总体方案要求“探索三国(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推进区域合作交流便利化”,这一点特别引人注目。
东亚自贸区自2002年提出构想,2012年正式启动谈判以来,17年来进展不大。东亚自贸区一旦成立,是15亿人口,国内生产总值接近21万亿美元,占全球GDP20%的经济区域,相当于又一个欧盟的经济总量。山东临近日韩,经济互补性强,加强与日韩的经济来往,对山东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2018年5月,中日韩三国在第七次三国领导人会议中达成共识,要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引领东亚经济共同体建设,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但三国合作,每每遇到阻力,最近则是日韩闹得不可开交。本次自贸区总体方案,要求探索“地方经济合作”,推进区域合作交流,则指明了合作新路径。“地方经济合作”,意味着中日韩之间的合作可以先实现省际甚至县级层面合作,这方面山东和日韩省、县合作有很多先行经验,这方面的合作交流一旦扩大,可以巧妙化解三国合作发展上的僵局,对东北亚区域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3,中心城市发展的“强化剂”
2018年1月初,国务院以国函1号批复了《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方案》要求加快提升济南、青岛、烟台核心地位,形成三核引领、区域融合互动的新旧动能转换总体格局。
本次总体方案提到,中国(山东)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8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济南片区37.99平方公里,青岛片区52平方公里(含青岛前湾保税港区9.12平方公里、青岛西海岸综合保税区2.01平方公里),烟台片区29.99平方公里(含烟台保税港区区块二2.26平方公里)。
观察可以发现,“新旧动能转换”和“自贸区”两大战略,在济南青岛烟台“三地”形成了“重叠”,这适应了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山东发展十分有益。长期以来,山东面临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不强的问题,两大战略“重叠”直指不足,可谓对症下药。
自贸区因为“关税水平低、干预少,自由贸易”等优势,能够吸引众多企业到自贸区集聚,非常有利于中心城市迅速做大做强。以上海为例,自贸区设立第一年,投资企业累计起来就有2.2万家以上,境外投资有160多个项目,存款余额更是多达48.9亿元;设立5年来,上海自贸试验区新注册企业5.4万家,月均注册企业数量是挂牌前的5倍,新注册企业活跃度超过80%。新设企业中,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近9900家,占比已从挂牌初期的5%上升到目前的近20%。这就是自贸区的魅力。
根据本次国函总体方案,济南将“建设全国重要的区域性经济中心、物流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青岛将“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中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烟台片区将“打造中韩贸易和投资合作先行区、海洋智能制造基地、国家科技成果和国际技术转移转化示范区”。毋庸置疑,在自贸区有利的政策引导之下,济南青岛烟台“三核“有望迎来发展最好的历史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