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微信公众号“枣庄高新公安”8月11日消息称,今天中午,在枣庄微信群、朋友圈看到这样一张“暴雨后出现鳄鱼”的截图在传播。
枣庄高新公安微信公号图
警方迅速核查了信息真实性,经核实:高新区公安分局、薛城公安分局均未接到相关警情!该事件发生在湖北武汉,并非在枣庄辖区内。截图中所传播的信息系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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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