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9日讯(记者 崔文静 通讯员 王军)近期,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统一规范、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初步建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规范化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据了解,这是机构改革以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内首个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7月30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整合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价监、盐务等领域执法职责,组建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为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的执法工作运行机制,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意见》,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意见》从加强综合执法与日常监管职责的有效衔接,加强案件信息管理,加强案件统筹协调,加强案件督查督办,加强执法办案指导,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明确部门职责界限,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通过“六个统一”即统一执法办案程序,统一处罚裁量标准,统一文书使用要求,统一执法办案职责事权,统一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统一执法办案装备标准等措施,解决原工商、食药、质监、知识产权、价监等部门执法规范不统一等问题,为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下一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将陆续出台配套制度文件,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根据《意见》落实情况和综合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不断创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解决监管与执法有效衔接的问题,提高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