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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出"组合拳" 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入驻(附政策)

2019-08-08 17:06 作者:刘倩倩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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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8月8日讯(记者 刘倩倩)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以下简称“《举措》”)。记者从市金融监管局获悉,为抢抓机遇,充分利用国家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有关措施,吸引国内外金融资源来青落户,7月22日,青岛市召开落实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工作调度会,就7月20日发布的《举措》进行解读,梳理青岛金融业发展支持政策体系,进行政策衔接,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对外开放。

据介绍,青岛市将以《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的发布为契机,链接国际金融资源,更好发挥金融作用,着力打造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全球创投风投中心和面向国际的财富管理中心。

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来青发展

鼓励境外金融机构来青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鼓励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来青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鼓励外资全资来青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鼓励境外金融机构来青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外资评级机构和外资保险公司等。鼓励支持外资金融机构落户,优化政务服务,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支持政策实的一流金融业生态发展环境。

支持外资金融机构享受金融扶持政策

青岛市出台了《进一步促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打造创投风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支持打造创投风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奖励实施细则》、《青岛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意见》等市级层面的在国内具有竞争力的金融业“双招双引”政策措施,以及所辖十二个区市、功能区的配套政策,从聚集金融资源、鼓励金融创新、支持创投风投等方面为国内外金融机构来青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政策保障。

鼓励外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

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参加金融创新评比,对外资金融机构在支持青岛市实体经济、社会保障、重点经济功能区建设、小微企业、“三农”发展、拓宽融资渠道、财富管理建设和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的,按规定予以项目创新奖励;对外资金融机构在围绕青岛市金融业创新发展、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等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按规定予以研究创新奖励。

搭建外资金融机构拓展跨境业务平台

借助青岛·中国财富论坛、金家岭财富管理论坛、金融家俱乐部以及在青举办的各类国际性会议等活动,为外资金融机构搭建开展跨境业务合作的对接平台,鼓励外资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开展国际业务的新途径和新模式,通过金融机构间的合作扩大对外开放。

加强外资金融机构高端人才生活服务保障

对外资金融机构的高端金融人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安家补贴,并在落户、配偶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办理出入境手续等方面提供便利,加强对国际金融人才和外籍金融人才的生活服务保障。

建立外资金融机构服务专班制度

对重点外资金融机构实行服务专班制度,确定外资金融机构服务专班,专职服务机构在青落地和发展中的需求,提供相关政策支持,为机构提供从意向到洽谈,从洽谈到落地的全过程服务。

青岛作为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拥有对外开放的先天区位优势。截至2019年上半年,青岛市金融机构总数达到265家,其中外资金融机构35家。青岛已连续6次被伦敦金融城国际智库纳入全球金融中心榜单,最新排名第29位,“财富青岛”已成为青岛崭新的城市名片。

点击文字了解政策详情>>>>

>关于进一步促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关于支持打造创投风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支持打造创投风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岛市金融高端人才评选管理办法青岛金融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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