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椒说警事儿#2019年7月8日21时20分左右,@青岛胶州湾高速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依托黄岛东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对一辆豫K牌照白色大众SUV进行检查,驾驶员彭某打开车窗后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面而来,经过酒精检测仪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3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询问得知,彭某和朋友一行四人从河南出发沿山东沿海自驾游,当天中午从日照开车来到金沙滩海边,觉得到了青岛不喝点青岛啤酒不尽兴,于是晚上吃饭时便喝了9杯啤酒。由于第二天有事儿,喝完酒后自己感觉神志非常清醒,为了省下住宿的费用,彭某这才不顾已经饮酒的事实冒险连夜开车上高速,心想如果开累了可以在服务区休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某将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处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