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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来临 市人社局提醒:来青可先落户后就业

2019-04-25 16:20 作者:张萍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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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处长姜雪梅通过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解答网友疑问。

青岛新闻网4月25日讯 (记者 张萍)一年一度毕业季即将来临,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处长姜雪梅通过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提醒高校毕业生,若有意向来青就业未落实就业单位,可先落户后就业。

今天下午,姜雪梅通过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解答网友关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解读”疑问。姜雪梅提醒高校毕业生们,毕业季来临前请根据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要求办理相关毕业手续。若有意向来青就业未落实就业单位,可到市或区市人才集体户所在区公安分局申请办理先落户后就业。若在青已落实就业单位,需按照高校毕业生派遣改派流程办理就业手续。毕业生们请及时关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有网友咨询在学校网签就业协议,学校已审核通过,如果想解约的话怎么办呢?会对毕业有影响吗?不签约的话,档案会派到哪里?

姜雪梅解答说,若要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需先与单位双方协商,经单位同意后解约网签就业协议书。毕业前,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报到证将派回生源地人社局报到。若网友是青岛生源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档案将由学校转至青岛市人社局,并转回毕业生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人社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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