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11日讯(记者 潘旭 通讯员 王诺)今天,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9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从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包括海洋)、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污染物总量减排、自然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群众满意度、生态环境改革和党的建设9方面提出了工作目标,推动城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放大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效应推动青岛率先走在前列的有关举措。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精神和省委“工作落实年”决策部署,支持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经略海洋、乡村振兴、军民融合发展等全市重点战略实施中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生态环保作用。环保审批提速增效。在开展高质量编制规划环评的开发区或园区内,探索推进降级审批、承诺审批;实施“零增地”技改项目环评承诺备案制,制定豁免审批目录;深化市级环保许可事项下放工作;加强企业环保审批服务,使环保手续办理时间明显压缩。编制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争取与“多规合一”平台衔接。推进落实“四减四增”工作,各项指标达到计划进度要求。将严格执法与服务执法对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环境治理难题,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对企业分类施策、依法合理行政,避免执法“一刀切”,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落实“政策直通车”制度,扎实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通过送政策上门、网络在线问政等方式,及时向企业传达环保行政许可审批、排污许可、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环境执法、污染防治、辐射监管等方面政策,使企业在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政策文件。推出创新政策时一并制定操作流程图,确定政策“落地”联系点,为基层提供成功案例。
深入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发起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攻势。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确保按要求完成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剩余15个整改事项、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59个整改事项年度整改任务,扎实做好转交的群众信访件办理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现场督办核实,坚决避免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
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
发起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攻势。组织实施《青岛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0年)》。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深入推进违法排污企业整治。强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大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工业窑炉治理。制定实施2019年度市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开展各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发起国省控水质断面达标攻势。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陆统筹,推进实施一批截污治污、河道生态修复、河道补水等方面的重大工程,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确保达到国家、省下达我市的考核目标要求,市控以上断面劣Ⅴ类水体力争再消灭2处。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提高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确保水质总体达标。力争提前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打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硬仗
发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攻势。制定实施胶州湾及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水清、滩净、岸绿、湾美、岛丽”的美丽海洋。开展全市重点海湾、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重点开发区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定期通报结果。制定《胶州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工作方案》,控制排入胶州湾的污染物总量。组织实施胶州湾海洋生物多样性普查和信息库构建。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落实国家、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推进企业用地调查,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年度任务。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推动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依法实施分类管理。督促验收青岛红星化工厂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一期工程示范项目,总结推广修复治理经验。
打好危废治理攻坚战
发起危险废物攻坚治理攻势。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成董家口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平度新河化工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处置能力提高到7万吨,完成全市超期贮存的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得到规范处置。以危险废物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流域、区域固体废物大排查整治行动,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监管、处理处置以及风险防范能力。
加强生态保护与农村环境治理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在省政府发布青岛市生态保护红线后,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编制实施青岛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9-2030)。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管,不定期对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完成105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
发起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网格化体系建设攻势。健全完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建设方案,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组织领导机制,加强与之相适应的大数据平台建设,健全充实镇街环保机构和基层专职网格员,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落实责任、人员,构建“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格局,及时发现、处理网格内的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职责清晰明确,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点区域领域和重点专项行动加强执法。建立新型监管执法机制,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法律法规政策、分类执法、服务企业、改善民生、污染治理等的关系,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加大案件向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交力度。对放射源使用单位、搬迁及将要搬迁的放射源使用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辐射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