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月22日讯(通讯员 何文婕 吕佼)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机关对市场的调控、监管和服务,2月22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法院2018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和“促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对新时代改进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出建议。
据悉,2018年青岛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990件,审结5969件,同比分别下降3.4%和4.9%。其中,青岛中院受理1230件,审结1250件,同比分别降低14.4%和11.97%。一审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去年,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518件,审结2515件,同比分别上升8.6%和6.9%。行政审判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案件涉及行政管理领域继续拓展。相比去年,全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类型多样,传统作为类案件占一半,不作为类和信息公开类行政案件均减半,行政复议类案件首次超过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成为数量最多的案件类型。所涉行政管理领域继续拓展,诉证监会不履行法定职责、强制隔离戒毒决定、艾灸医疗处罚、海域养殖设施拆除补偿等新类型新领域案件不断出现。
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减少。据统计,全市法院全年以判决方式审结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227件,败诉率14.8%,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从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类型来看,行政登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不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较为集中,占74%。败诉原因集中表现为事实证据不充分、程序违法、违反协议约定、履职不当等,特别是因不履行、拖延履行、不当履行法定职责被判败诉的案件明显增多,表明行政机关履职行为与“放管服”改革要求还不相适应。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下降明显。全市法院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52人次,出庭应诉率32.02%,较2017年的62.1%和2016年的61.7%下降明显,且无一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消极签收法律文书或开庭不到庭、迟到、开庭手续不完备、庭前准备不充分、对二审案件重视程度不够、案件交办下级机关后不再过问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反映出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不够规范,应诉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另外,2018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还呈现出司法审查力度不断加大、非诉执行审查准予执行率明显提升、行政争议和解难度增加、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稳步推进等特点。
2018年,青岛法院不断创新举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全市两级法院均设立了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目前已化解重大行政纠纷40多件。推进府院深层次良性互动,发挥联席会和座谈会的作用,就未登记建筑认定、行政公益诉讼等问题统一认识,协助行政机关举办各类执法培训、组织各类庭审观摩活动。加强专项调研分析,打造典型案例,发布《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加强产权保护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多角度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重大战略。
青岛法院准确把握“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助力改革不断推进。青岛中院对全市法院2018年审结并生效的涉“放管服”改革行政案件进行分析梳理,选取十件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这些案例涉及依法保护产权、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提高监管能效、优化服务吸引外资、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平衡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与特定个人利益等多个方面。这些案例在促进行政机关变革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将发挥指引作用。
青岛中院还对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出建议: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梳理健全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执法,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城建规划、征地拆迁等重大事项,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严格兑现依法做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允诺,做好“双招双引”工作;重视公益行政诉讼,畅通府院沟通机制;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确保应诉规范;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激励约束机制。